国会报道!下午3时40分更新!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表示,步行至国会对《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表达不满并不意味着律师公会反政府,而是表达民主自由的立场!
他指出,律师公会鲜少展开和平集会,而这次的行动,显示律师公会对于法案的关心。
他披露,这项法案出现太多的弊漏,而部份的条文明显已经抵触联邦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力。因此,律师公会绝对不能“坐视不理”,反之应该公开表达立场,特别是捍卫人民自由集会的权利。
他并不希望,法案草率的通过,而导致人民自由集会的权利被侵犯。
他再三强调,律师公会并没有任何的反政府的意图,反之而愿意与政府配合,确保法案能够更切合人民的要求,同时也贯彻民主自由的精神。
“我们不是反政府或倾向反对党,我们只是反对不公平与抗议任何违宪事宜。我们倾向公正与法律精神,我们甚至与政府密切合作。”
林志伟在提呈给首相署副部长刘伟强的公开信中表示,律师公会希望国会议员可以细读相关公开信,并且在投票时是依据良知而非政党的意愿。
“我们呼吁在马来西亚日作出良好宣布的首相,不要受到权势的影响,而是回归对人民许诺的改革精神,即赋予人民更大的自由空间。”
他也指出,国家的独立是在游行与集会之下达成的,而当时由翁惹化领导的独立游行,更获得1万5000人参与,当时,为的是抗议英国殖民政府欲组成的马来亚联合邦。
“游行与集会在大马历史中拥有深层的意义,这也是为何我们呼吁政府,不要透过手中的笔,违反国家成立的最初精神。”
另一方面,林志伟也提到,提呈法案只是律师公会抗议法案通过的第一步,并会继续进行监督和发表意见。
他表明,律师公会绝对不会放弃,并会继续“出声”。
至于接收相关公开信与律师公会提呈的替代法案的刘伟强则表示,他将会详细阅读相关文件。“我会尽力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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