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9日星期二

青年宣言:实现政党轮替 迈向两线制

我们认为,马来西亚独立56年至今,我们将尊严与国家交托给我们所信任的政党,为我们组织政府,为我们服务。
我们以为,我们的政党,在民主和选举、宪法和人民的赋权下,擎起道德的火炬,为我们照耀前方。然而一旦火炬灭了,我们就应当觉悟,在民主宪制的框架中应用我们的权力,要求紧抓着火炬的人,把火炬交给他人。
因此,我们呼吁这个国家的公民重新认识政党轮替的必要性。在任何一个成熟的多元政党民主国家中,只要执政党无力回应这个国家公民的诘问,就该让位于其他政党,让能者居之。我们必须清晰地表达:政党轮替,是民主的常态。

政党轮替是民主实践的必然道路,是国家新陈代谢的必然过程。我们坚信,这个国家历经多年的民主实践,能理解和承受政党轮替后的种种阵痛。我们必须具备政治的想象力。事实上308政治海啸以后,国阵失去了国会3分2议席的执政优势,其傲慢、单元化与民粹的政策已开始不得民心;也见证了四个州属在不同阵营的治理下,呈现与过去不同的风貌。

我们认为,当下的国阵政府无法还我们一个干净公平的选举,无法保证司法独立;在莱纳斯稀土厂的课题上,无法保证我们绿色的家园;在边佳兰建石化厂的课题中,官员的傲慢态度与政策摧毁美丽的家园、剥削弱势群体的权益。在教育领域里,徒有华丽包装的《2013教育大蓝图》,却忽略多元和真正的教育问题;在文化领域中,以发展之名,牺牲社区历史文化,让拥有百余年的甘榜巴鲁(Kampung Baru)、Kampung Kerinchi社区以及苏丹街社区无情地消失。

不但如此,国阵政府更漠视人权,以各种恶法以限制人民的言论、集会及结社自由扼杀人权的法令,包括未全面废除的《内安法令》、《和平集会法令》、《网络证据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大专法令》等。甚至更允许执法单位的滥权,导致许多的扣留室死亡及警察射杀案发生。

因此,我们有理由质疑,这个执政集团已经成为民主的绊脚石。因为民主的真谛,除了照顾多数人的利益,同时也能保护少数的权益。

我们也相信接下来的大选,如果不结束一党独大的局面,马来西亚的未来将依然活在威权、谎言和恐吓底下。
我们呼吁所有选民,认真看待手上的选票。实现政党轮替,开拓民主的大道。让我们的民主更为多元,为真正的公平合理社会寻找起点。为此,我们呼吁我们的政党:

一、虚心聆听,积极回应公民诉求;
二、匡正体制,确保司法独立;
三、杜绝贪腐,谢绝朋党资本主义;
四、推行阳光法案,确保信息透明化;
五、尊重历史,提倡多元文化并存。

我们期待政党和平轮替,完善民主体制。我们也会极力监督未来的政党是否能实践以上诉求。我们坚定的认为,马来西亚的未来应该由我们携手去创造!

联署团体:
1. 隆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2. 森美兰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3. 马六甲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4. 马六甲兴安会馆
5. 林连玉基金公民社会委员会
6. 雪隆会甯公会青年团
7. 雪隆福建会馆青年团
8. 雪隆潮州会馆青年团
9. 雪隆南安会馆青年团
10.森美兰潮州会馆青年团
11.森美兰海南会馆青年团
12.森美兰泷江会馆青年团
13.森美兰老友联谊会
14.森美兰老爸老妈改革运动
15.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
16.马来西亚回教学生组织联盟
17.大马青年团结阵线
18.霹雳大专青年社
19.金宝革社大浪
20.雪隆社区关怀协会
21.沙戥新村学校校友会青年团
22.马大华文学会
23.理大华文学会
24.梳邦再也市议会第2 3区青年委员会
25.安邦再也市议会第17区青年委员会
26. 士拉央市议会第18区青年委员会
27.Free Public Forum Malaysia
28.大马公正大专生
29.反对和平集会法创意集会小组(Kill The Bill)
30. 北马动力青年
31. 北马绿色青年
32. 大马反公害青年联盟
33. 边佳兰自救联盟
34. 反电磁波辐射联盟
35. 柔南黄色行动小组
36. 小亭电影(Wayang Pondok)
37. 走街小组
38. 净选盟母亲
39. 向日葵选举教育运动
40. 沙登亲善花园居民协会
41. 彭亨关丹有机种植协会
42. 反莱纳斯联盟
43. PROUT Malaysia

2013年2月4日星期一

政府訴安碧嘉等15人索賠 案件7月15日開審

 (吉隆坡4日訊)大馬政府針對428淨選盟3.0大集會,起訴凈選盟2.0聯合主席拿督安碧嘉等15人,索償12萬2000令吉訴訟,高庭擇定7月15日開審。

 承審法官拿督約翰路易士在庭上向訴辯方,確認已入稟的審訊文件及證人名單后,把此案定于7月5日最后一次過堂,以給時間訴辯方在審訊前做好准備,此案將于7月15日至18日審訊。

 由高級聯邦律師阿茲占代表大馬政府,各答辯人也委派律師出庭。

索賠逾12萬

 大馬政府于2012年5月15日,遵循民事訴訟起訴安美嘉(56歲)、瑪麗亞陳、再益卡馬魯丁、哈利斯(已撤銷)、阿魯慕甘、阿魯峇拉卡斯、黃進發、阿末法羅斯、杜乾煥和邱進福等10人。

 沙末賽益也是國家文學獎得主。他與大馬律師公會前主席楊映波、淨選盟2.0督導委員廖國華、希山姆丁萊斯、蘇巴馬廉和阿末蘇克利,基于也有參與籌辦428淨選盟大集會,申請介入訴訟成為答辯人。

 高庭于去年9月8日批准沙末賽益等人的申請,成為案件答辯人。

 大馬政府是于去年5月15日,針對428淨選盟3.0大集會造成的損失,通過民事訴訟起訴安碧嘉等10人,向他們追討12萬2000令吉賠償。

 安碧嘉則于去年6月8日入稟高庭,對政府的訴訟提出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