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9日星期日

和平集会法令 设限制本末倒置

(吉隆坡28日讯)人权委员会副主席拿督许绿娣指出,和平集会法令不应该本末倒置,放大诸多限制而凌驾了集会自由的权利。

「很多人说,和平集会法令的通过显示政府允许和平集会,不过集会自由其实是联邦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关键是该法令究竟是趋向为集会设下诸多限制,抑或是让和平集会更顺畅地展开。」

许绿娣今午出席律师公会青年律师委员会举办的论坛,针对公共集会法的法理和执行提出了上述的见解。

须与3因素平衡

她指出,集会自由不仅仅是主办集会和参与集会的自由,它也涵盖不受政府干扰、政府防止第三方干扰,以及集会观察员和採访媒体的安全受保障的成份。

她认为,和平集会法令刚好勾划出每一个单位所应当扮演的角色。

她指出,由于集会自由必须和公共秩序、国家安全及第三者利益取得平衡,所以它並不是个绝对的权利,所以在行使这权利的范围內会有所限制。

「其实集会展开时造成的交通不便和扰人噪音等,並不代表它不和平。」

遗憾的是,她强调,和平集会法令內没有对「和平」一词加以詮释,却阐明了许多集会限制,令人觉得若该限制被打破就同等于集会不再和平。

儿童有权参与

「同时,该法令虽然禁止街头示威,但在阐明和平集会时又纳入了与会者『流动』和游行的元素而造成混淆。」

许绿娣也举出多项人权委员会认为和平集会法令苛刻的限制,除了备受爭议的12禁区50公尺范围內不得集会外,也包括15岁以下儿童和非公民不能参与集会等。

她表示,特定地区方圆50公里为禁区的限制使得拥挤的城市地区根本无处可以举行集会。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已清楚阐明,儿童有结社及和平集会的权利。」

2012年7月13日星期五

林冠英:纳吉须向恶法受害者道歉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指出,纳吉必须马上取消以煽动法令对卡巴星及其他领袖的指控,同时必须正式向这些年来被煽动法令及内安法令定罪的人士道歉,以证明取消煽动法令以国家和谐法取代并不是又一个稍加伪装的恶法。

昨晚,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宣布政府将取消1948年的煽动法令,接着也补充将以国家和谐法令取代。

民主行动党欢迎取消这项超过半世纪以来,用以合法迫害政治异己的过时恶法。然而,我们也吁请政府要确保替代的国家和谐法令,最终不会像之前新推行的和平集会法令一样,只不过是玩假的。

去年推行的和平集会法提出了多不胜数的专制规定,导致人们更加无法进行集会,更甚的是禁止街头示威。最糟糕的是这项法令如今开始滥用来控告参加今年独立广场净选盟集会的反对党领袖,包括拿督斯里安华。

纳吉必须马上取消以煽动法令对卡巴星及其他领袖的指控,同时必须正式向这些年来被煽动法令及内安法令定罪的人士道歉,以证明取消煽动法令以国家和谐法取代是来真的,并不是又一个稍加伪装的恶法。

我自己本身在1998年就因为捍卫遭性侵却反而被扣留的未成年马来少女,遭指控发表引起公众不满的煽动言论。结果,我成为了煽动法的受害者,被定罪并且判监18个月。

这项指控当时竟然可以成功获得开档调查,即使当时并没有任何人举报我捍卫这名遭性侵的未成年马来少女。因为在每一个正常人的思维中,不可能不去举报性侵者,反倒过来去举报为受害者伸张的捍卫者。但最终我还是在煽动法下被控告。在此,可以明显的看出,如今终于取消的内安法令及煽动法令是如何长期成为政治迫害的工具,对付包括我在内的反对党人士、国会议员、新闻从业员及非政府组织领袖。

纳吉最近已经承认内安法令是一项在过去一直被借以滥用的政治工具。既然纳吉这么说,那他现在就必须拿出诚意及承诺,不只要取消目前以煽动法令对卡巴星及其他领袖的指控,更要正式向这些年来遭到煽动法令及内安法令定罪的所有人士道歉。

2012年7月10日星期二

三百人冒雨游行纪念709 高喊默迪卡庆贺大马重生

【陈慧思撰述/摄影】今天是709净选盟2.0大集会一周年纪念日,约300人持着蜡烛,冒雨从吉隆坡独立广场游行到709净选盟2.0大集会原订地点默迪卡体育馆,并在体育馆前高唱生日歌和国歌、高喊“默迪卡”,庆贺马来西亚在去年7月9日重获新生。现场约30名警员并没有干预集会,让这场纪念活动得以在温馨感人的气氛下和平结束。
 
集会者于晚上7时30分在独立广场集合,并在8时左右开始从独立广场沿着敦霹雳路、行经陈修信路、苏丹街,走到默迪卡体育馆。
 
集合地点独立广场周边范围仅有近十名警员驻守,警方亦未派人上前阻止集会或者趋前谈判。由于天下着雨,许多身穿净选盟黄衣的集会者身穿黄色雨衣,并撑起黄色雨伞。
 
净选盟2.0委员玛利亚陈(Maria Chin Abdullah)、黄进发、人权律师哈里斯(Haris Ibrahim)、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执行主任娜莉妮、亚洲人权和发展论坛执行总监叶瑞生也到场参与。截至晚上八时,当地约有200人。
集会者以年轻人和中年人士居多,但亦有年届70的老人持拐杖同行。他们持着蜡烛,三五成群,冒雨向默迪卡体育馆挺进,偶尔高喊净选盟口号。沿路许多汽车鸣笛支持,还有一辆汽车的三名乘客中途下车“插队”参与游行。
 
抵达默迪卡体育馆之后,主办单位Killthebill.org先要求大家默哀一分钟,以悼念在709净选盟2.0大集会猝死的巴哈鲁丁(Baharuddin Ahmad),过后告诉大家此次游行的意义在于违抗国会通过的《和平集会法令》、支持废除这个打压集会自由的恶法,同时以行动告诉政府,马来西亚人并没有忘记净选盟的诉求,并会持续施压直至落实净选盟的八大诉求。
 
这一天,我们战胜了恐惧
率先受邀发言的黄进发率领群众高喊净选盟口号、高唱生日歌,以及效仿国父东姑阿都拉曼,高喊七声“默迪卡”(Merdeka,独立)。
他以马来语说道,1957年8月31日马来西亚摆脱殖民统治而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但马来西亚人尚未真正独立自主,及至马来西亚人去年7月9日没法进入默迪卡体育馆,且遭警察以水炮和催泪弹追捕,乃极大的讽刺。
 
然而,他说,马来西亚人战胜了恐惧,未受胁于土著权威组织(PERKASA)、巫统青年团和马来武术团体的恐吓,反之甘冒生命危险走上街头。
 
黄进发说,此前有人说,我国是个多元语言、宗教、种族的社会,因此没法形塑一个团结的社会,但马来西亚人证明,那是一个天大的谎言。
 
他说:“我们因净选盟而团结,净选盟证明了,我们可以团结!这就是我们达成的独立!”
 
让活着的国人决定国运
 
黄进发嘱咐群众莫停止施压,反之应该要有牺牲的准备,以证明马来西亚人有实权遴选及推翻政府。
他要人民继续施压政府落实净选盟八大诉求,并且要求选举委员会总辞、要求政府允许国际观察员来马观察选举,同时确保所有人在来届大选出来投票。
 
他说:“人民的命运是由活着的马来西亚人主宰,而非死了的马来西亚人或活着的外国人主宰!”
净选盟2.0委员玛利亚陈发言时则恭贺勇敢的马来西亚人再度走上街头,并兴奋地说“今天我们来到了默迪卡体育馆”。
 
她说,政府以种种方式恐吓净选盟领袖,包括到净选盟2.0主席安碧嘉家制造骚乱、起诉净选盟成员,吉隆坡市政厅且要起诉安碧嘉和她,以索取赔偿,然而政府并没有弄懂,“净选盟并非个人运动,而是人民运动”!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执行主任娜莉妮、捍卫苏丹街行动委员会成员杨两兴皆受邀发言。娜莉妮呼吁人民关注尚未获释的45名《内安法令》扣留者的命运,并告诉大家其中一名绝食抗议的扣留者拉萨里(Razali)的妻子遭到警方恐吓,被禁止会见律师,但他们还是会派律师去探访拉萨里的妻子,以给她精神支持。
 
她同时指出,首相纳吉今天宣称,《内安法令》废除的原因是它已经失去其政治上的重要性,这说明他承认过去52年,《内安法令》并非因维护国家安全而存在,只是政府的政治工具。
 
杨两兴则呼吁人们关注苏丹街的命运,并说这个课题并非华人的课题,而是全马的课题,希望全马人民皆可关注。
 
演讲结束之后,约300名集会者高唱国歌,和平解散。现场约30名警员只是在旁观望,并没有干预集会。

2012年7月7日星期六

马来西亚人可无需警察准证欢庆709净选盟2.0周年纪念

时间:随时
地点:随地
(您可自发举办任何纪念709的活动欢庆人民醒觉。我们会将确定的活动透过此博客发布与大家分享。)
温馨提示:天气预报709雨天,请各位携带雨伞或雨衣出门。

2012年709重点活动:

吉隆坡:我们没有忘记709-烛光行
主办:撤回法案/killthebill.org
出发时间:晚上7点45分
集合地点:独立广场(占领独立广场和学生扎营点)
自备:长型白色蜡烛/手电筒、打火机(或火柴)和卡纸以避免蜡掉到地上
穿着:黄色
节目流程(暂定):
晚上7点35分:聚集在独立广场
晚上7点45分:开始步行到默迪卡体育馆(净选盟2.0原定地点)
晚上8点45分:净选盟2.0发动委员黄进发博士致词
晚上9点:解散/活动结束
详情: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411141245594702/
(请到面子书活动专页获取最近消息)

今晚有去游行的朋友们,请抄下律师们的电话,以防万一:
Ravin 0193255825
Leena 0122841895
Stephanie 0163435202
Jeeva 0196353151

马六甲:手持白蜡烛 纪念709干净一周年
时间:晚上7点45分
地点:古城门前
自备:长型白色蜡烛、打火机(或火柴)和卡纸以避免蜡掉到地上
穿着:黄色
详情: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1245972384838&set=a.10150167550024838.360936.820344837&type=1&relevant_count=1
(请到面子书活动专页获取最近消息)

沙巴亚庇:绵怀黄色709
主办:沙巴净选盟3.0
时间:晚上7点45分至晚上8点半
地点:富源茶餐室,沙巴亚庇达迈
自备:长型白色蜡烛、打火机(或火柴)和卡纸以避免蜡掉到地上
穿着:黄色
节目流程(暂定):
晚上7点45分:烛光会
晚上8点半:黄色聚餐
自由(免费)集会,只需自付餐费。
详情:https://www.facebook.com/pages/Bersih-30-Sabah/218741901499558
(请到面子书活动专页获取最近消息)

吉隆坡活动缘起

今天是709净选盟2.0大集会一周年日,创意集会的网络组织Killthebill.org将在当天举行烛光游行,号召群众穿黄衣,从独立广场走到709大集会的原订地点默迪卡体育馆,以行动提醒全体大马人,勿忘记这次全民上街的历史集会。

举行这场“马来西亚人可无需警察准证欢庆709净选盟2.0周年纪念”烛光游行的目的是纪念数万马来西亚人在去年7月9日上街争取干净和公平的选举。

净选盟在去年7月9日举行2.0集会,成功号召5万人突破政府和警方的恐吓和锁城策略,聚集在吉隆坡市中心,突出干净和公平选举的诉求。

游行将在7月9日(星期一)举行,在学生和公众人士曾扎营占领的独立广场集合,7时45分开始走到独立广场。主办单位要求群众穿黄衣,并自行携带蜡烛、打火机和卡纸(避免蜡掉到地上)。

这将是一个和平集会,以重申我们对净选盟八大诉求的支持,我们使用的唯一工具是白色的蜡烛和我们的愿望。我们不鼓励跟警察部队对峙,并要呼吁所有参与这个烛光游行的人士维持和平和秩序。

我们严格遵循不展示横幅、标语、纸牌或大字报,没有口号,没有破坏,没有骚扰。无论如何,我们欢迎您携带黄色气球,黄花和马来西亚国旗。在此提醒欲参与的民众,这是民间自发活动,因此,请勿携带任何有政党党徽及组织标志的布条、标语牌和旗帜。

我们正为参与者准备说明书(其中包括路线,聚会地点,携带物品,注意事项等)。欢迎您再次查阅以掌握我们最新发布的消息。

这是一项由曾出席净选盟2.0或3.0,相信真正的民主来自于人民赋权的公民自发活动。

此烛光行旨在提醒所有马来西亚人我们没有忘记去年今天这历史性的时刻,有数以万计的国人上街追求干净和公平的选举。欢迎您在下星期一,709当晚与我们一起持续地为了真正民主的马来西亚,为了追求廉洁和公平的选举而斗争。

以下链接是 709 烛光行的活动手册,请广传。谢谢。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KillTheBill/383999898326463/

相关背景

您是否还记得7月9日的一切?催泪弹,水炮,警察使用暴力等是否仍历历在目?
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忘记净选盟八大诉,永远不能忘记!

709或净选盟2.0对于马来西亚人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日子。

在2011年7月9日,大约有5万名大马人上街要求公平和干净的选举。有人说,这象征大马人第二次追求独立的精神。

因此,大马子民可以趁着709一周年之际一起欢庆人民醒觉。

您参与的方法很简单,可以在2012年9月7日(星期一)当天身穿黄色到任何地方;染“黄”面子书等社交网络。没错,黄色是我们的主题。

您可以在日常生活的任何活动中纪念709,如午餐,晚餐,或电影。欢迎鼓励您的朋友或同事穿黄色去工作、健身房、菜市等。

尽情运用您的创意与净选盟同在,欢庆709。这是撤回法案小组提倡的创意表达精神!

同时,别忘了拍照放在您的网站、博客或面子书与大家分享。

让我们再次重温净选盟(公平与干净选举联盟)八大诉求,如下:
1. 清理选民册;
2. 改革邮寄选票制度;
3. 使用不褪色墨汁(点墨制);
4. 最少21天竞选活动期限;
5. 自由与公平的媒体报导;
6. 强化公共机构;
7. 杜绝贪污;
8. 杜绝肮脏政治手段。

欲进一步了解选举改革诉求的详情,请游览净选盟官方网站:http://bersih.org/。

其他相关报道:
独立新闻在线
当今大马

2012年7月3日星期二

被追加教唆集会者新罪名 安华斥政治手段没完没了

【翁慧琪撰述】因428净选盟3.0大集会被控上法庭的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署理主席阿兹敏和青年团领袖巴德鲁今天被追加一条教唆集会者的控状,而法庭择定9月3日聆审安华入禀撤销之前两项控状的申请与控方提出初步反对的陈词。
 
根据今天的新控状,三人在4月28日下午3时许于拉惹路(Jalan Raja),教唆淡甘(Tangam A/L Raju)、拉杰斯古玛(Rajesh Kumar A/L Gejinder)和法汉(Farhan bin Ibrahim)与超过五名还未归案的净选盟支持者,违反推事查基阿斯拉夫(Zaki Asyraf Zubir)的庭令,以达到共同集会的目的,而其中有超过一人使用暴力。
 
因此,他们三人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罪成者可被判两年监禁或罚款,抑或两者兼施。当翻译员在庭上念出控状后,安华一度喊称,这种政治手段“没完没了”。
 
此前,安华、阿兹敏和巴德鲁希山是被控违反推事庭禁止公众进入独立广场的庭令,以及违反公务员指示两项罪名。【点击:违反庭令及公务员指示 安华阿兹敏巴德鲁被控】

延后两个月聆审

另外,人民公正党森州亚沙区部署理主席淡甘、45岁资深律师拉杰斯古玛和29岁的人民公正党青年团执委法汉被控参与非法集会、违反推事庭禁令和集会中制造骚乱一案也在同一地庭过堂。

三人是分别被控违反推事庭禁令、到独立广场参与428大集会且在集会中制造骚乱,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43条文、第188条文和第147条文,三人皆对三项控状都矢口否认有罪

地庭法官马末阿都拉(Mahmud Abdullah)会先聆审安华早前入禀的撤销控状申请,所以择定9月3日听代表律师的陈词与控方的初步反对,而其他人的案件也在当天过堂,但准许需要处理手上其他案件的拉杰斯古玛,以及9月2日结婚的法汉缺席。

安华撤案申请是关键

安华的辩护律师团由卡巴星(Karpal Singh)率领,其他的辩护律师包括前第二律政司尤索夫在纳阿比丁(Yusof Zainal Abiden)、蓝卡巴星(Ram Karpal Singh)。

阿兹敏阿里的辩护律师为布拉巴卡然(C.V. Prabhakaran)和古查兰星(Gurcharan Singh);而巴德鲁希山和淡甘的辩护律师是阿菲(Afiq M Noor);法汉的律师是公正党青年团团长三苏(Shamsul Iskandar)。检控团是由依沙(Ishak Mohd Yusof)率领。

安华代表律师之一蓝卡巴星过后向媒体表示,随着控方今天宣布追加新控状,所以他们需要有所准备,并会修订之前撤销控状的申请,把新控状加入申请中。

代表阿兹敏的布拉巴卡然也透露,其当事人不排除也会入禀同类申请,但一切仍有待法庭针对安华的申请之裁决。他指,有关申请也对辩方其他人有影响,若法官至决定是有利安华,意味其他两人的控状也可能撤销。

被控违反庭令和街头示威


安华、阿兹敏(Azmin Ali)和巴德鲁希山(Badrul Hisham Shaharin)已在5月22日被控两项罪名。

三人的第一项控状是分开提控,控状指三人在2012年4月28日下午二时半到三时,在吉隆坡市政厅的敦霹雳路(Jalan Tun Perak)参与一项街头示威,罔顾在4月28日到5月1日禁入独立广场禁令,而这违反了《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4(2c)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的第4(3)条文被控。

《和平集会法令》第4(2c)条文阐述参与街头示威是违法行为,而第4(3)条文则指违反第4(2c)条文者,可被判不超过马币1万元。

三人在第二项控状下一起被控。控状指三人与超过五名还未归案的净选盟支持者,在拉惹路(Jalan Raja)前,教唆淡甘(Tangam A/L Raju)、拉杰斯古玛(Rajesh Kumar A/L Gejinder)和法汉(Farhan bin Ibrahim)违反庭令,而他们三人和其他净选盟支持者可能在独立广场造成暴动或骚乱;而三人在同日和同一个地点共谋并唆使上述三人打开铁丝网和路障,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188条文。

一旦罪成,他们可被判监禁不超过六个月或罚款最多马币2000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