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6日星期五

624国会"黑色505集会"被捕者急需各界支持



愿他们在开斋节,能够回乡与家人共度嘉庆,一家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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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后请发短讯0126937908或电邮samm4anakmuda@gmail.com。谢谢。

民主这条路再难还是要走下去的!10令吉也好,50令吉也好,聚少成多就是力量。为这批勇敢站在前线的勇士们打气,他们需要大家的支持才能继续挺进!另外急需多名律师义务协助这场官司。

2013年6月24日国会黑色505集会被捕的33人名单:

1. ***Norazimah Bt Mohamad Nor
2. ***Muhammad Aliff Hafiz B. Zainuddin
3. ***Ahmad Shauqie B. Abd Aziz
4. ***Muhammad Al Fateh B. Abd Adzis
5. ***Ahmad Syukri B. Che Ab Razab
6. ***Mohammad Yasser B. Sheikh Abd Rahman
7. ***Muhammad Aiman Hakim B. Zainal Arifin
8. ***Lim Sue Pei
9. Mah Chee Hoe
10. Tong Chan Sang
11. Abdullah B. Hassan
12. ***Muhammad Akram B. Ahmar
13. ***Muhammad Hafizuddin B. Yahya
14. Mohd Zairi B. Shafa-ai
15. Mohd Sofian B. Mat Dali
16. Mohd Mus-ab B. Abd Habib
17. Ahmad Hizami B. Mohd Hazir
18. ***Muhammad Safwan B. Anang @ Talib
19. ***Mythreyar A/L Mutturamalinggam
20. Lew Cheww Kong
21. Ungku Amer Faez B. Ungku Fauzie
22. Hong Chee Wang
23. Norazizi B. A.Aziz
24. Annie Ooi Siew Lan (Aunty BERSIH)
25. Shariful Azmir B. Hj Mustafa
26. Amirul Syazwan B. Narzaruddin Jamil
27. ***Edy Noor B. Reduan
28. ***Md Sani B. Md Shah
29. ***Wan Noor Farel Azli B. Wan Haron
30. Mohd Fauzy B. Mohd Yusof
31. ***Badrul Hisham B. Shaharin (Che’GuBard)
32. ***Adam Adli B. Abd Halim
33. ***Ekhsan Bukharee B. Badarul Hisham

*需于出席法庭:

日期: 2013年7月29日
时间: 早上9点
地点: 吉隆坡大使路法庭大厅

A) Seksyen 142KK : Menghadiri perhimpunan yang menyalahi undang-undang (Sabit kesalahan : Penjara 6 Bulan @ Denda @ Kedua-dua Sekali
Seksyen 147KK (***) Pertuduhan Tambahan (Penjara Maksimum 2 tahun @ Denda @ Kedua-dua sekali)

"Perjuangan Adalah Pelaksanaan Kata-Kata"

阿兹米 Azmir Hj Mustafa
马来西亚青年团结阵线联邦直辖区

转载自:https://www.facebook.com/pages/Solidariti-Anak-Muda-Malaysia/136174203069062
相关报道: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oriental/index.php?option=com_k2&view=item&id=61859:33&Itemid=113

2013年7月25日星期四

被控触犯和平集会法令 民联议员陆兆福等7人否认有罪

(吉隆坡24日讯)包括民主行动党芙蓉区国会议员陆兆福和人民公正党班丹区国会议员拉菲兹在內的7人,今日被控在马莫草场举办的5·05黑色集会中,没有遵守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下的条件,触犯有关法令。

陆兆福、拉菲兹、人民联盟秘书处职员阿迪依斯哈、学运分子阿当阿里、马来西亚全国大专生团结阵线(SMM)主席沙夫旺、阵线活跃分子依山布哈里及布海里苏菲安,皆否认有罪。

地庭法官末干尼批准被告代表律师的要求,允许两宗案件的7名被告,以个人担保。

陆兆福、拉菲兹及阿迪依斯哈,将通过律师向高庭申请检讨本案,寻求撤销控状。

陆兆福的代表律师黄启斌说,被告被控触犯和平集会法令,有关条文抵触了联邦宪法的条款。

辩方律师反对控方要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外出,拉菲兹和阿迪依斯法的代表律师N.苏仁德兰说,传票案件不涉及扣留或逮捕形式,所以不需要担保人。

他说,在无需担保人的案件中,设定担保条件,是错误的做法。

他说,6.22集会是一场和平集会,联邦宪法第10条款保障和平集会的权利,所以这完全是一宗没有基础的案件。

黄启斌、苏建祥和N.苏仁德兰皆提出个人担保的要求,并获得法官的批准。

法官将陆兆福等3人的案件定在9月23日过堂,10月7及8日审讯;阿当阿里等4人的案件也在9月23 日过堂,审讯在10月21日至24日。

两案的主控官分别是卡米莎副检察司和依斯拉副检察司。

在同一宗案件中的陆兆福、拉菲兹和阿迪依斯哈,被控未遵守金马律警区主任努丁副总监设定的集会条件,即先得到吉隆坡市政厅的准许使用马莫草场举行集会(主要控状)。

在交替控状下,3人被控没有给予警方10天前的通知。

3人作为集会主办人,否认在今年6月22日下午2时至傍晚6时之间,与一名在逃者在国会路的马莫草场犯罪,触犯和平集会法令15(3)条文及9(1)条文;两罪的刑罚为最高罚款1万令吉。

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

苏建祥入稟高庭 要求检討和平集会法

苏建祥与安诺的代表律师兰吉星,今早在怡保第一推事庭向推事提出展延审讯申请,因为其当事人將寻求入稟高庭对和平集会法令作出司法检討,所以需要充分时间作准备。

现年47岁的苏建祥及安诺(46岁)是于今年5月27日被控,控状指两人分別于,5月9日和12日,在没有在10天前给予警方通知的情况下,在怡保精武体育会和怡保中环举办黑色大集会,牴触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两人將可分別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苏建祥罪成后,若罚款超过2000令吉,可能会因而丧失其国会议员资格。

不满传召问话程序


除此之外,兰吉星也在庭上向推事对检控的调查程序,表达不满和质疑,因为根据程序,除非是发现新证据,否则一旦被提控后,警方是不能再传召相关的人士。

他在庭上表示,其当事人虽已被正式提控,仍不时在律师未接获通知下被警方传召问话及录口供,因此,希望推事关注此事,並要求检控方日后应先通知代表律师。

主控官马斯里副检察司也在庭上回应,控方会在认为有需要的情况下,联络辨方律师,不过,若须再深入调查而传召其他公眾时则不须如此。

怡保第一地庭推事朱丽乐在聆听双方陈述后,宣判把此案展延至9月13日再过堂。

另一方面,苏建祥在庭外表示,一旦通过高庭要求检討和平集会法令违宪成功,黑色集会违法的指控也就不成立。

「和平集会法令抵触我国宪法赋予人民集会的权力,因案涉及公共利益,所以在与律师商討后才要求展延审讯,以及入稟高庭。」

今日出庭支持的其他领袖尚有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巴占州议员张志坚、公正党霹州財政拿督叶逸堂以及约20名的民联支持者。

林冠英:2議員被控具政治意圖

(吉隆坡18日訊)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表示,行動黨芙蓉區國會議員陸兆福及怡保東區國會議員蘇建祥在和平集會法令下被提控事件只是一個開端,並且是有政治意圖的提控。

他說,上述做法也違反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闡明的集會自由,同時也對來自民聯的國會議員造成麻煩。

他質問,若集會和平進行,為何仍然還要以和平集會法令作出提控行動?

林冠英今日聯同上述兩名國會議員在國會走廊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政府自己也已承認,選委會不褪色墨水合約出現一些問題,而上述議員因為要求知道答案,而被提控。

詢及為何上述案件不在法庭上辯護,而要求總檢察長撤銷提控,他表示,在法庭上會以法律層面看待案件,而他就曾嘗試為未成年少女辯護而失去國會議員資格。

“因此,我們不會把我們的議員推向面對這樣的提控,他們究竟違反了哪些法律?”

陸兆福:應把效率用在貪污案

蘇建祥認為,由於金馬律警區主任從未同意集會,因此以和平集會法提控陸兆福並不恰當。

另外,陸兆福表示,他是在集會的三週後就被提控,若警方的效率能夠用在國陣方面,將會有多宗貪污案被提控。

他說,根據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勝權的國會書面回答,反貪污委員會已完成調查,森州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曾經涉及使用錢幣兌換商非法轉移1千萬令吉資金到倫敦的案件,而案件已呈上總檢察署,目前仍然研究中。

他表示,這是3年前的案件,卻迄今仍然還未有提控行動,而有涉案嫌疑的莫哈末哈山在大選不但獲得上陣機會,也重新受委為森州大臣。

他指出,如今他們是在非常技術性的法律細節上被提控。

2013年7月18日星期四

举办622黑色集会触法 陆兆福接传票下周面控

下午4点34分更新

政府对622黑色集会展开秋后算帐。行动党芙蓉国会议员陆兆福下周将面对违反和平集会法的起诉。

也是森州行动党主席的陆兆福向《当今大马》指出,他今早10点在警方的传召下,到吉隆坡金马警察总部接受录供。

在约1个小时的录供程序结束后,警方向他递交传票,要求他下周三(24日)早上8点到大使路的吉隆坡法庭面控。

集会未获隆市厅同意


根据行动党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在推特贴出的传票图,当局指控陆兆福于6月22日下午2点至6点之间,在吉隆坡国会路的马莫草场举办集会,违反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15(3)条文。

理由是,集会未取得吉隆坡市政厅的同意,进而违反金马警区主任再努丁(Zainuddin Ahmad)所订下的条件。

未在十天前通知警方

此外,警方也提出陆兆福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的交替罪名。理由是,作为集会的主办单位,没有在10天之前通知金马警区警方。

民联在6月22日举行黑色集会以抗议第13届大选不公,同时充满选举舞弊。他们声称这次集会吸引了5万5000人参与。

在集会之前,负责管理马莫草场的吉隆坡市政厅坚拒借出场地。惟主办单位在展延集会一周后,宣布不再改变原衷,并顺利在原订的地点举行集会。

斥国阵政府秋后算帐

行动党社青团团长张聒翔今日发表文告炮轰國阵政府秋后算账采取政治报复行动。

张聒翔也是亚沙区国会议员,他认为國阵不能接受第十三届大选表现下滑,同时得不到超过半数的选民支持,所以不排除國阵政府借黑色集會为由对付参与策划的民联领袖。

他称,整个622黑色集会过程都是有秩序以及和平的,因此不解为何警方要在集会后提控陆兆福。警方这项举动是不能让国人信服的。

他强调社青团誓当陆兆福的后盾,警方的举动明显存有政治动机,而非为了保障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