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表示,行動黨芙蓉區國會議員陸兆福及怡保東區國會議員蘇建祥在和平集會法令下被提控事件只是一個開端,並且是有政治意圖的提控。
他說,上述做法也違反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闡明的集會自由,同時也對來自民聯的國會議員造成麻煩。
他質問,若集會和平進行,為何仍然還要以和平集會法令作出提控行動?
林冠英今日聯同上述兩名國會議員在國會走廊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政府自己也已承認,選委會不褪色墨水合約出現一些問題,而上述議員因為要求知道答案,而被提控。
詢及為何上述案件不在法庭上辯護,而要求總檢察長撤銷提控,他表示,在法庭上會以法律層面看待案件,而他就曾嘗試為未成年少女辯護而失去國會議員資格。
“因此,我們不會把我們的議員推向面對這樣的提控,他們究竟違反了哪些法律?”
陸兆福:應把效率用在貪污案
蘇建祥認為,由於金馬律警區主任從未同意集會,因此以和平集會法提控陸兆福並不恰當。
另外,陸兆福表示,他是在集會的三週後就被提控,若警方的效率能夠用在國陣方面,將會有多宗貪污案被提控。
他說,根據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勝權的國會書面回答,反貪污委員會已完成調查,森州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曾經涉及使用錢幣兌換商非法轉移1千萬令吉資金到倫敦的案件,而案件已呈上總檢察署,目前仍然研究中。
他表示,這是3年前的案件,卻迄今仍然還未有提控行動,而有涉案嫌疑的莫哈末哈山在大選不但獲得上陣機會,也重新受委為森州大臣。
他指出,如今他們是在非常技術性的法律細節上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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