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马新社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驳斥反对党的说法,否认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是一项恶法。
他强调,这宗在上周提呈国会下议院的法案更为保障每一名大马公民的权益,以便人们能展开和平集会。
“根据这宗新法案,公民赋予和平集会的权益受到保障,这才是重点。说政府必缅甸还要残暴云云,全是毫无根据的废话。他们作出种种指控旨在混淆公众。”
纳吉也是国阵兼巫统主席。他今日出席配合巫统大会举行的国际论坛后,在记者会上受询时这么说。
根据报道,一些人抨击上述法案,指这宗法案限制人民的自由和权益,情况甚至被形容成比缅甸的法律还糟糕。
尽管如此,纳吉说,任何要在特定地点展开集会的单位,如今只需要通知负责监管集会的警方,甚至可随时在短时间内作出通知。
他也抨击反对党,指反对党对这宗法案作出不正确的诠释,包括主办单位要在集会的30天前作出通知。
“其实,在30天内这个字眼可视作5或10天,然而,基于这个字眼出现混淆,因此,我们决定将它限定为10天,这么做就不再产生混淆。”
他还说,至于未决定的集会场地,主办单位必须在10天前作出通知,以便警方能咨询当地社区及寻求他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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