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法案 killthebill
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约束自由,而是维护并扩大自由。~约翰•洛克
2011年11月23日星期三
和平集会法案严禁街头示威 上街罚1万,携带儿童罚2万
首相署部长纳兹里今早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一读,虽然法案允许民众在指定地点集会,但是仍然明文禁止街头示威。
根据法案第4(1)(c)条文,禁止人民举行街头集会,或在禁区内举行集会。
法案也禁止21岁以下者主办集会,同时不许15岁以下的儿童或携带儿童参与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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