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抨击,提呈国会一读的《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不仅没有让民众能够自由地集会,反之而压迫和限制民众集会的权利,所以应被称为“2011年禁止和平集会法案”。
他对于这项新法案的提呈感到失望,并将要求法案被重新检讨。
他在国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在新的法案下,不仅集会的罚款被提高,而且集会的地点也受到诸多的限制,显然这项法案已经遏制民众集会的权利,更重要的是在变相地禁止集会。
他举例,根据警察法令,参与非法集会的罚款是介于2千令吉至1万令吉,而在新的法案下,不仅参与非法集会者将被罚款2万令吉,而主办单位未在一个月前作出通知也将会被罚款1万令吉。
他说:“这也意味着,不管是出席者或主办单位也将会被罚款。”
他进一步举证,在新的法案下,禁止集会的地点已经被无限扩大其中包括宗教地点、油站、机场和轻快铁站等。
他抨击,宗教地点以外,我国最多的就是油站,而在禁止集会的地点不断被扩大,最终没有任何适合的地点可进行集会。
他怒斥,新法案在压迫和限制民众的集会,这是一种变现打压民众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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