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高等教育部副部長拿督賽夫丁直言,他對馬來亞大學學生事務部以行政程序要求馬大生終止就大專法令展開辯論感到不滿,因為這項辯論畢竟具有意義。
他於週日出席“壞律師”組織(Loyar Burok)代表雲大舜與吉打民青團團長陳慶亮就《2011年和平集會法令》辯論會後,因有出席者提及上述事件,並表示極度不滿校方和質疑政府倡儀民主自由改革,而特地在辯論會結束後召開記者會作出解釋。
他指出,其實他事先已接獲馬大辯論主辦單位,即法律系第一學年生阿都拉的通知,表示辯論會將圍繞著大專法令,同時也向校方提出申請。
“這確實是一場深具意義的辯論會,我們應該相信我們的學生。”
賽夫丁說,馬大校園的保安人員於當天要求主辦單位終止辯論會,但在經過長時間的洽商後,辯論環節也相應結束,換言之辯論會基本上並未受到任何阻礙。
“我不高興的是,校方竟以行政上程序等試圖終止這場辯論;畢竟這是一場很好的辯論會,而行政程序也並非用在這方面上。”
詢及會否對馬大校方採取任何法律行動時,他強調本身並不贊同法律行動,反而會選擇以開明的態度與相關方面聆聽和交流來解決問題。
讚和平集會法辯論精彩
針對陳慶亮和雲大舜就《2011年和平集會法令》進行的辯論,賽夫丁表示,這場辯論會確實精彩有趣,正好配合要瞭解人民對這項法令的爭議和不同意見。
“這是一項好的法令,只是或許可以更加好,我的意思是內容或傳遞這項法令方面可以修改一些。”
他強調,他並非贊同律師公會遊行抗議的舉動,但明白律師公會之所以發動遊行的真正目的,畢竟在傳遞及咨詢外界對這項法令方面確實需要改善。
他說,儘管身為副部長,但他沒有參與國會下議院辯論,然而,各個領袖在巫統會議中都有提出討論。
“1%”論成民眾攻擊把柄
陳慶亮在談及為何政府禁止街頭示威時,聲稱政府害怕當中1%惡意搗亂搞破壞,因此才要求所有集會及示威都在指定的地方進行,未料此“1%”一再被民眾作為對他發動“攻擊”的“把柄”。
一名妙齡華裔女大學生指責,政府不應該以1%的害群之馬作為借口,強迫其他99%熱愛和平集會的人民接受2011年和平集會法令,同時也要求政府不要把法令等政策當作是在煮快熟面,倉促地提呈或通過。
就此,陳慶亮糾正說,他提及的1%並非來自全國總人口,而是來自示威群的1%人士。他也以英國早前發動的遊行為例,指當初遊行主辦人也只是想和平集會,卻沒料到後來演變成暴亂。
“其實,面子書、推特等電子媒體都如此先進快速,就算示威只有區區數十人,但經電子媒體發放出去,就會變成數千人參與,所以我們並不一定需要街頭示威。”
他強調,政府禁止街頭示威,主要是基於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安全為一切的大前提。
陳慶亮與雲大舜勢均力敵
雖然吉打民青團長陳慶亮遠從吉打驅車到來吉隆坡,參與政黨對壘非政府組織的辯論會,但卻沒有影響他捍衛2011年和平集會法令的辯論表現,與舉辦單位代表,也是律師公會前主席的雲大舜勢均力敵。
民政黨副主席拿督馬袖強及民青團團長林時彬都有出席聆聽這場辯論。
陳慶亮和雲大舜在完成各自的演說後,即輪流針對對方言論作出反駁,但最為精彩的是民眾發問環節,尖銳和一針見血的問題一再指向兩名主講人。
當中包括一名民眾認為律師公會不應該再屢次援引前巫統主席拿督翁再阿法在1946年帶隊走上街頭示威為例子,畢竟當時正好是英殖民時代,國會內根本沒有任何馬來亞領袖代表發言――這個觀點獲得雲大舜的認同,但他堅持和平的街頭示威是必須的。
“不好意思,但我必須說的是,政府欺騙了我們(律師公會);因為政府在咨詢律師公會時是沒有透露備受爭議的那部份。我要說的是它有好的,我們接受;但是醜陋的一面,我們必須修正。”
他強調,街頭示威視乎集會的技術性,並非每一場集會都帶來衝擊或人民回響,只有一些確實真正帶有關系到國家和人民利益的集會才有,所以街頭示威應該被允許。
“在外頭有很多普通市民,他們不會走上街頭把話說出來,我們必須為他們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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