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2日星期一

陈庆亮云大舜幽默辩集会法案

(吉隆坡11日讯)吉打州民青团长陈庆亮与LoyarBurok发起人之一云大舜律师,公开辩论2011和平集会法案,两人以幽默的方式来呈现论点,现场充满笑声,少了火药味。

此辩论吸引近百人出席,大部分为青少年;高等教育部副部长拿督赛夫丁、民政党副主席拿督马袖强、民青团团长林时彬也出席聆听。

辩论的程序为双方各有5分钟陈词时间,接着各有反驳时间,再接受出席者提问,最后总结。

整个辩论过程进行网上直播,同时,对此课题感兴趣者也能通过推特来发问,两名辩手也会回答。

陈庆亮:争取更多地点集会

陈庆亮指出,和平集会法案列明要在指定地点进行,不过,有关地点名单还未公布。因此,他认为各造应该努力,争取更多的地点作为可进行集会的地方。

他也说,和平集会法案要求集会者提前10天通知,因这让警方有充裕的时间来告知集会地点附近所涉及的人士,确保他们的权益也受到保障。

此外,他强调,集会不一定要走上街头,在体育场内集会,媒体前来报道,也能获广泛的回响。

“更何况,无法确保不会有一些有政治议程者利用街头示威来引起混乱,就好像我相信云大舜会和平示威,但是可能会有0.1%的人借着街头示威来闹事。”

云大舜:警察法令更佳

云大舜说,和平集会法案第4条文完全禁止了街头示威,这是不符合宪法的。

他说,现有的警察法令可说是比和平集会法案更佳,因若你获得准证,你还是可以举行街头示威。

他形容2011和平集会法案可分为三个层面,好的一面、坏的一面及丑陋的一面,而坏的一面的影子已把好的一面完全遮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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