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

伊党挑战集会法案违宪失败 3申请人将提出上诉

(吉隆坡15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以滥用法庭程序为由,拒绝向伊斯兰党挑战《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违宪案发出准令,并谕令该党缴付8000令吉堂费。

不过,3名申请人包括伊斯兰党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瓜拉吉赖区国会议员莫哈末哈达与瓜拉雪兰莪区国会议员祖基菲里阿末已表示会提出上诉。

法官抨议员没在国会反对

吉隆坡上诉与特别权力高庭法官罗哈娜表示,虽然其中两名申请人是国会议员,但他们并没把握在国会辩论的机会反对这项法案。

她表示,两名申请人这种做法已经是滥用法庭程序。

法官认为,由于这项法案仍未被制定为正式法令,因此若法庭在这个时候介入,就是干预国会的立法特权。

伊斯兰党代表律师是哈尼法,而代表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大马政府的是高级联邦律师苏扎娜。

这也是大马首次在立法程序时,由第三方入禀司法检讨的诉讼,这也被视为第一项“测试案例”。

无论如何,莫哈末沙布、莫哈末哈达和哈尼法稍后异口同声地表示,他们会将此案上诉至上诉庭。

3人于本月2日入禀法司法检讨,要求法庭宣判:

1)答辩人逾越权力或滥权,其提呈的《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的一些条文,已违反联邦宪法第10(1)(b)和10(2)(b)条款。

2)发出禁令阻止答辩人持续滥权或逾越权力,以禁止他们让有关法案变成一条合法执行的法令。

3)或者,谕令答辩人撤回或修改有关法案,以便符合联邦宪法的条款。

国会下议院已于上月29日三读通过和平集会法案。新法将在本月7日至22日召开的上议院通过,并在国家元首御准后,便会成为正式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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