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亞庇14日訊)沙巴州警察總監拿督韓查泰益今日指出,州內25位警區主任,是以公正和妥善的手法來執行2011年和平集會法的。
他說,新的法令共有23項條文,大多數涉及警區主任可履行的權力範圍,因此,他希望各警區主任能勝任執行這項新法令。
他今日在沙巴聯邦大廈的大禮堂主持沙州警隊常月聚會後受詢時說,他認為新法令將更有效的控制非法集會,跟之前的警察法令第27條文相比,也更加合情理。。
“我認為有了這項法令,警方將更加容易的執行任務,因為它除了是一項清晰的指南外,也說明了觸犯法令的刑罰。比方說有人要舉辦宗教活動,他們不需申請准證,只需向警區主任做出通知,讓警方更有效的執行保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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