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7日星期三

离席或记名投票惹争议 民联策略减少国阵伤害?

【曾薛霏、梁康撰述】《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在国会下议院通过三读,民联议员在表决前离席抗议引起争议。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认为,离席是最有效的方式以抗议国阵不民主的立法程序;政治学者黄进发则认为议员应要求记名投票以示为自己的一票负责,而选民可找个别支持此法案的议员算账。

《和平集会法令》在国会火速通过,突显了国会立法的过程中,因国阵在国会掌控简单多数议席,也存在党鞭制度而导致议员一般只根据党的意愿投票。在此“先天性”缺陷下,在野党在议会表决时几乎不可能胜利,但要如何带给国阵最大的伤害?

民间组织促民联议员要求记名投票,支持法案的议员名字便会留在议事录上,不满的选民可找其议员算账,但民联议员选择了在表决前集体离席。此做法引起部分人民的愤怒,认为民联议员应留在议事厅内促成记名表决,奋战到底。政治学者则认为这是对手中一票以及选民负责的行为。

政治学者黄进发表示,美国的参议员和众议员在表决一些非常重要的法案时,都会留在议事厅内为自己一票负责,因为这些投票记录将成为他们赢得选民支持及向团体游说的资本,但在西敏寺制度的国会则比较倾向以声音表决,而非记名投票。

他解释道,根据西敏寺国会制度的传统,记名投票须计算朝野两边的票数,这样一来便可知道谁投支持或反对票。

黄进发说:“如果认为投票只是为了赢,而没机会赢就不需记名投票是很无知的。你可以说这就如支持一个一开始就说自己不可能赢的球队般,那为何要认真比赛,因为裁判似乎是偏颇的,我们不如离席抗议。但问题在于你可以离席抗议多少次?你决定是否离席抗议的考量点是什么?若双方认同一些课题,当然就不需记名投票,但意见分歧时就应记名投票,以记录你的意愿和立场。”

黄进发认为,在野党在11月29日当天先参与辩论再离席抗议,并认为若他们要杯葛,就不应参与,若要参与就必须迫使议会记名投票。除非离席抗议的理由是在辩论后出现,但似乎并不是那样。

离席是直接抗议象征

研究国会制度的人权律师邱进福与黄进发持不同意见。

他接受电访时表示,离席抗议是最直接的抗议象征,以表达对整个立法程序的挫败感;并认为,法案的弱点已很明显,政府也摆明要通过此法,不会因记名投票而改变,这或是民联议员离席的原因,因为议事厅已不再是“议事厅”,只是行政权的橡皮章。

他说,《和平集会法案》“是一项政治法案(Political Bill),而不是政策法案(Policy Bill),是为了达到政治目的而制定的法令,就算民联议员留在里面辩论也无法带来太大的效益。”

他举例道:“在我而言,将集会通知期限从30天削减至10天只是一场戏而已,政府只为显示他们聆听民意而妥协的戏码。”

邱进福认为:“当出现类似这样的政治法案,议员必须聆听民意,他们不能只是接受中央的指示。”

询及这是不是党鞭制度的问题时,邱进福表示他基本上不反对党鞭制,但在关乎基本权益、民主原则的法案时,议员必须可凭良心投票,“目前所显示的不是党鞭强,而是我们的议员弱,他们不愿意站起来捍卫他们认为对的事。”
所谓党鞭制是每个议员须服从党的立场,特别是在表决特定法案的时候。

询及议员是否应留下投票为自己一票负责,行动党巴生区国会议员查尔斯(Charles Santiago)说:“这是一种新的想法,民联尚未讨论过这点,这是民联领导层需要讨论的,即议员是否可凭良心投票。”

记名投票能改变结局?

询及就算民联议员下表决结果并不会改变时,黄进发认为,离席与否的考虑点应在于哪种做法对国阵伤害最大:一、离席而没记名投票;二、记名投票让国阵议员必须投票且个别议员得面对选民的愤怒。

“记名投票意味着国阵议员可获得玩缺席的奖赏,虽然他们不会公开表达异见。”

林吉祥在上周六出席了吉隆坡城中城的反《和平集会法案》集会后接受《独立新闻在线》访问时表示,民联离席乃因议长只允许每一个政党委派一个人参与辩论,即民联三党各一个,因此并没有辩论自由。

“另外,我们要将法案交到国会遴选委员会,却遭到漠视,因此我们认为离席抗议是最有效的方式来表达我们的厌恶以及这项法案不民主的通过方式。无论我们留下来与否,结局将一样。当然有人有不同此意见,我们尊重他们。”

林吉祥简短地总结,民联议员离席抗议是为了反抗法案以不民主的方式通过、没有给予足够的时间民联议员参与辩论、没有给予足够的时间进行公开咨询、没有设立一个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

查尔斯表示,议会给予两天时间辩论一项不那么重要的《2008年洋麻与烟草局法令》(Lembaga Kenaf dan Tembakau Negara 2008),但只允许三到四小时辩论此法案。

“议长相信是接到政府的指示以削减辩论这项法案的时间,以便部长可以回应,然后就通过了。”
他认为,当天根本无需记名投票,因为明显所有国阵议员支持法案,民联议员则反对,而国阵掌有简单多数,就算民联多留半小时,法案还是会通过。

“我理解人民的愤怒,我读了一些部落格,有人说为什么不留在议事厅内抗议到最后,为何半途放弃;这不是半途放弃,我们一直都公开说了,我们不支持这项法案。”

依布拉欣:法案很好

另外,吉兰丹巴西马(Pasir Mas)区独立议员依布拉欣阿里受询时表示支持法案:“我是支持法案通过,我认为这项法案很好。”

依布拉欣认为,民联离席是为了制造政治议题,以扭曲成竞选议题,声称人民受压迫及作出各种指控。

“若他们安静地留在议会,而非集体离席,他们知道自己会输,因此他们希望藉此获得政治资本。”

他说,民联应等国阵和独立议员辩论结束,因为民联三党领袖辩论时,他都有聆听,反而到他们辩论时,民联议员却集体离席;他批评对方此举有欠绅士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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