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1日星期三

和平集会法案通过 解除令明年生效

(吉隆坡20日讯)国会上议院今日通过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和解除三项紧急状态,意味着新法案和解除令将在明年生效。

上议院主席丹斯里阿布查哈在首相署副部长拿督刘伟强总结辩论后,为示公平,以投票方式做决定。

在39票赞成,8票反对的情况下,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通过三读。

这宗法案是随着上月29日在国会下议院通过后,今天提呈上议院二读、三读及辩论,最后在大多数上议员赞同下通过。

较早前,刘伟强在上议院动议解除三项紧急状态,和一并废除所有配合紧急状态颁布的法令。三项紧急状态:
(1)国家元首于1966年9 月14日颁布,以解决沙巴州政治问题;
(2)国家元首于1969年5月15日,针对五一三种族冲突事件颁布;
(3)国家元首于1977年11月8日基于吉兰丹州政治纠纷颁布。

经过二读和三读及辩论后,解除三项紧急状态的动议也在平和气氛中通过。不过,民联8位上议员一致反对今日在国会上议院提呈二读的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

人民公正党上议员赛胡先阿里认为,上述法案不该取代现有的警察法令,因为此法案过于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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