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

自由派律师抨沙警方庭令十六人被禁参加亚庇集会

沙巴警方取得庭令禁止沙巴净选盟等52个公民组织,在亚庇独立大草场举办五一大集会,招致捍卫自由律师团的批评。

根据捍卫自由律师团的文告,沙巴推事庭庭令涵盖亚庇市5个主要公共场所,并从4月27日至5月3日生效。

引述上诉庭裁决

捍卫自由律师团创办人艾力保森(Eric Paulsen)在文告中表示,当公正党署理主席阿兹敏与全国青年团结阵线主席巴德鲁挑战禁止两人参与2012年净选盟集会的庭令时,上诉庭已在去年1月裁决这种庭令违法。

他说,亚庇警区主任詹德拉(M Chandra)不应假装无知,何况上诉庭在去年4月聂纳兹米的黑色集会案中也已裁决《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违宪。

他指出,推事庭不应基于五一集会没获得亚庇市政厅批准,而禁止五一集会,因为这违反地方政府的条规,或违反和平集会法令第15条文下的限制与条件。

“这些小违规并没赋权给警方或推事庭(或下级法庭)在刑事程序法典、和平集会法令、刑事法典或任何法令下,宣布任何集会非法。”

“我们要提醒警方,聂纳兹米案已传达清楚信息,保障每个大马公民可和平集会,这也是在联邦宪法第10条文下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

促警方协调集会

艾力保森表示,警方向推事庭申请禁令,显然已忽视上诉庭的裁决,也误导民众,非常不负责任。

“警方不能随意选择他们想要执行的法令,或忽视高级法庭的裁决,再偷偷摸摸向推事庭申请可疑的庭令,这显然已越权。”

他促请警方尊重人民和平集会的权利,同时呼吁警方协助协调,而非阻碍集会。

《星报》网站昨日报道,亚庇警区主任詹德拉表示,警方是基于这场落在5月1日的大集会对大众造成干扰及危害社区为由,而申请庭令。

6政治人物被禁

另外,《星报》今日也报道,共有16人被警方禁止参与5月1日在亚庇举行的集会,其中包括6名政治人物。

这6名政治人物是行动党亚庇国会议员黄仕平、行动党甘拜园州议员艾温博西(Edwin Bosi)、公正党兵南邦国会议员达雷尔(Darell Leiking)、公正党淡布罗里州议员威弗烈邦布宁(Wilfred Bumburing)、砂拉越革新党冰谷州议员杰菲里吉丁岸(Jeffrey Kitingan)、砂拉越革新党前上议员麦依佐(Maijol Mahap)。

其他被禁止参与的社运分子,还包括西蒙(Simon Sipaun)、贾尼(Jannie Lasimbang)、丹尼尔(John Jambun)、加奴(Kanul Gindol)、威弗德(Wilfred Gaban)、安拉欣邦(Ann Lasimbang)、慕都(S.M Muthu)、安德鲁(Andrew Ambrose Mudi)、哈利(Hariey Karmin)及凯鲁丁(Mohd Khairuddin Daud)。

警方多处贴通告

警方是把该通告贴在独立大草场一带的布告栏上,同时也张贴在张天文花园(Taman Chong Tien Vun)、城市公园(City Park)、西加麦海滨休闲走廊(Segama waterfront) 及广场。

无论如何,主办单位坚持在501劳动节当天举办集会,提出各种课题,包括非法移民、沙巴土地权利等课题。

主办单位发言人贾尼表示,主办单位还未收到庭令,但会入禀挑战。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96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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