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蘭莪‧八打靈再也21日訊)儘管外界不斷要求以煽動法令調查教堂十字架抗議事件的村民,不過捍衛自由律師團(Lawyers for Liberty)卻有不同看法,他們認為不應該動用煽動法令,而是可以選擇用其它法令代替。
《大馬內幕者》報道,捍衛自由律師團執行董事艾力克說,目前刑事法典已足以應付這些爭端,根本無需使用老舊且被一些社會人士要求廢除的煽動法令。
“我們維護所有人民進行和平集會的權利,包括這群抗議者,不要在煽動法令和和平集會法令的壓迫下,自由地發言和集會。”
他說,當大家痛恨抗議者的挑釁、恐嚇及欺凌時,我們也要注意這些宗教色彩的抗議變成刑事案。
他認為,其實更好的解決方法是透過對話和社會譴責及壓力,而這並不妨礙刑事調查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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