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0日星期二

張聒翔抨扣聶納茲米‧吁國人捍衛集會自由

(吉隆坡9日訊)民主行動黨社青團團長暨亞沙區國會議員張聒翔抨擊警方以違反憲法的《和平集會法令》條文扣留公青團團長聶納茲米,並且呼吁全國人民力挺聶納茲米,以捍衛大家行使和平集會和言論自由的權力。

“聶納茲米是在和平集會法令第9(5)條文及刑事法典第143條文下被捕。但是在去年4月28日,以拿督阿里夫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一致認為,《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9(1)條文,即提前10天通知警方舉辦集會,並非一項刑事罪行,並裁決此條文違反憲法。”

他發表文告提醒警方,聯邦憲法是我國最高法律,而憲法10(1)(b)條款清楚闡明,所有公民擁有不持械和平集會的自由。

“作為共同主辦3月7日人民大集會的一分子,將會堅定不移捍衛人民權益和上街追求公義的決心,誓與聶納茲米共同進退,反抗警方對青年們的鎮壓。”

他說,他也指示全國社青團團員,全力聲援聶納茲米,包括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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