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1日星期六
抗爭集会第11人 警扣查蔡添强
(吉隆坡20日讯)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昨天深夜逃过警方逮捕命运后,今日上午前往金马警区总部录供时,遭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43(参与非法集会)条文逮捕,成为第11位因参与「307抗爭到底集会」被捕的领袖;警方在傍晚將他载往增江扣留所羈押一晚,料明早將申请延扣令扣留他继续录供。
除了蔡添强外,今早11时受传召到金马警区总部录供的,还包括前马大学生理事会主席法米再诺和社会主义党青年团团长峇瓦妮;不过,两人在录供一小时后,于中午12时许获释。
蔡添强也是峇都国会议员。他今早11时31分抵达金马警区总部,配合出席「307抗爭到底集会」受传召录供。
他的代表律师艾力保尔森表示,警方在上午11时53分宣佈逮捕他时,还未正式为他录供。
「警方原定要援引《和平集会法令》第9(艰)条文及引刑事法典第143条文扣留他,但在5分钟后又改口指仅援引刑事法典第143条文下扣留他。」
他认为,警方似乎已学乖,不再使用《和平集会法令》,相信这是一件好事。不过他对警方一而再「骚扰」集会者感失望,尤其是继班底谷国会议员努鲁依莎后,又再扣留一名国会议员!
警午夜上门欲逮捕
艾力保尔森也对昨晚警方的行动表示不满。警方昨晚深夜11时许派员到蔡添强位于万达镇的住家,欲逮捕他。后来,在律师西华拉沙的斡旋下,说服警方放弃逮捕行动。
他说,警方曾在昨日下午5时致电蔡添强,要求即刻现身金马警区总部录供,当时蔡添强曾表明这两天不得空,要求在週日才前往录供,结果警方竟在接近午夜时分,上门展开逮捕行动。
「这样劳师动眾逮捕一名愿意配合警方录供的国会议员,有必要吗?蔡添强都已经与警方协商录供的日期及时间,此举简直是在骚扰参与集会者,也不尊重身为国会议员的蔡添强。」
据公正党消息指出,警方迟至週五下午4时,才向蔡添强首次录供。此外,当律师及探访他的同僚包括雪州行政议员黄洁冰,以蔡添强最近因天气变化,以致哮喘病復发为由申请保释,却遭警方拒绝。
此外, 峇瓦妮则指出, 警方是以调查「抗爭联盟」于2月14日在国企十合购物中心外,举办的第一场「抗爭到底」活动传召他及法米再诺录供。在录供期间,警方不断询问谁是「抗爭联盟」的领导人、出席者和资金来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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