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主席史帝文说,警方禁止净选盟4和平集会,违反联邦宪法第10条款(1)(b)所保障的和平集会权利。
他说,1967年警察法令与集会准证有关的第27条文,已在2012年废除。
他说,和平集会法令未提及申请集会的警方准证。
人人有权和平集会
另一方面,律师阿米尔说,人人有权和平集会,上诉庭在人民公正党议员聂纳兹米涉及5‧05黑色集会案件所作的裁决依然适用。
他说,当时上诉庭裁决,控方以和平集会法令9(5)条文提出控诉无效。
他说,上诉庭指出,9(5)条文违宪,因为用来对付受宪法保障的和平集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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