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副警察总长拿督斯里诺拉昔指出,只要不扰乱公共秩序,净选盟4.0集会将获准举行。
但他指出,这项集会必需遵守现有的法律及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并警告,若警方发现净选盟4.0集会涉及煽动民众推翻政府、扰乱公共秩序与社会安宁,警方将依法行事,介入和采取行动。
他说,虽然联邦宪法阐明集会权利,民众可集会及发表心中不满,但必须根据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且顾及社会与集会举行地区利益。
他解释,和平集会是指集会在守法不阻碍、干扰大众和不带危害公共秩序言论的情况下进行,即使举行2天2夜、3天3夜,甚至一个月也没问题。
诉求须依国会程序进行
询及净选盟4.0集会其中一项诉求是要求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下台时,诺拉昔回应,这属于国会范畴事宜,一切必须依据国会程序进行。
诺拉昔今早出席南湖镇巴士总站举行的“安全行动7”闭幕礼,及最佳司机和最佳警察总部与警区颁奖仪式后,这么说。
和平集会法令规定,举办方必需最迟在活动的前10天通知警方,如果没有这么做,可被罚款高达1万令吉。
该法令禁止集会在宗教场所、发电站、油站、交通终站、幼稚园和学校的50公尺范围内举行。
诺拉昔强调,民众虽有言论自由,但不代表能随心所欲发表任何言论,必须确保不含煽动成分,若触法,警方将会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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