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9日星期一

428一周年游行吁民出来投票


(吉隆坡28日讯)428黄绿大集会今天满一年,隆市两场“428一周年纪念”活动,除纪念428一周年外,也呼吁人民在5月5日投票日,履行国民责任,站出来投票,确保第13届大选是公平及干净的选举。
约50名净选盟支持者今早在展开“428一周年纪念”游行,他们身穿黄衣,手持汽球、海报和布条,冒雨从中央艺术坊聚集,游行至独立广场,再走到隆雪华堂,活动才结束。
警方沿途有派遣数名交警及制服警员监视游行队伍,但没有干涉队伍的行动,而隆雪华堂外也有数名交警及便衣警员驻守,确保没有不愉快事件发生。
这场“428一周年纪念”游行是由反对《和平集会法令》组织(Kill The Bill)发起的。该组织代表彭思慧指出,举办这项游行并非只为纪念428大集会,而是把务必履行选民责任的讯息传达给民众,并吁请海外选民回来投票。
她表示,尽管第13届大选竞选期仅剩下6天,民众必须在这期间内把有关讯息传出去,并确保此次大选是公平及干净的,为大马全民的未来做出改变。
出席者这场活动包括净选盟2.0成员玛丽亚陈、黄进发、马来西亚反公害青年联盟代表陈闻天等人。
玛丽亚陈希望大马人民能够善用手中选票,做出成熟的政治选择,为我国政治及民主带来改变。
黄进发也呼吁人民站稳个人的政治立场,并勇敢地投出个人意属的一方来当政府。

300人“Ubah”快闪

尽管活动刚开始时下起倾盆大雨,却风雨无阻,参与者在途中不时高喊“回来投票吧”、“我们公平及干净选举”及“人民万岁等”口号,吸引了不少路人,包括外国旅客的目光。
2012年4月28日由净选盟及绿色盛会联合号召在独立广场举行的黄绿大集会,黄绿人潮淹没独立广场附近道路,警方派出大批警员驻守,不让集会者进入独立广场,但在下午3时集会宣布解散之时,却引引发暴力事件,警方及镇爆队等执法单位发射催泪弹及水炮,驱赶群众而引发冲突。
另外,今午约300人在乐天购物广场前的路边空地,举办快闪活动,手举“Ubah”标语呼吁民众要勇于为国家带来改变。
该快闪活动在下午5时开始,由于地点就在武吉免登金三角的十字路口,许多开车民众都鸣笛表示支持,但也有很多人在车内,以狐疑表情看着快闪活动,或是当成艺术活动就从旁边走过。
活动发起人邓德兴在现场受访时表示,手举“Ubah”标语,不代表把手中一票投给民联。
“这个Ubah还包括改变心态,从对政治漠不关心,到努力去了解;从不敢表达到大方表态,这些都是改变。”
询及对428一周年,他说,“我昨晚才看回去年的照片,现在想起来,还是会感到心痛。”

安美嘉:投票赶走政治小丑

净选盟2.0联合主席拿督安美嘉表示,选票是开启大马未来的钥匙,而第13届大选的选民更是关键的钥匙,选民是国会重要的把关者,因此选民必须仔细筛选进入国会的人民代议士,确保国会没有政治小丑。
“我们不要把票投给种族主义者,也不要把票投给性别歧视者,尽管在竞选期间他们会向你(选民)道歉,但是他们的想法是不会改变的。”
她呼吁选民应该鼓励身边的亲友出来投票,以提高投票率,杜绝幽灵选民。
“上届大选投票率有75%,希望本届大选能够达致90%,甚至是100%!全国共有1300万名选民,有1000万人将会出来投票,因此你不是孤单的!”
安美嘉是于昨晚在万达镇11区为公正党武吉兰樟州议席候选人黄洁冰政治讲座演讲时,如是表示。出席者包括公正党士拉央区国席候选人梁自坚、梳邦再也区国席候选人西华拉沙等人。
较早前,安美嘉也出席公正党班底谷国会选区候选人努鲁依沙在十五碑举办政治演说,她在会上指出,净选盟去年起已提出并关注政治暴力事件,惟当时执法单位无动于衷,如今却演变成如是情况。
“当时执法单位什么都没做,如果当时他们采取行动,就不会经历今天的政治暴力事件。”

确保和平投票

她说,当局现时有意让人民害怕,她呼吁选民投票日当天不需要担心,因全国将会有逾1000万人一同投票,并将确保和平投票。
安美嘉抵达现时获得在场民众不断高呼“净选盟”,魅力非凡的她一举手一投足都获得在场支持者的欢呼。
另外,“只要不是巫统”组织协调员哈里斯依布拉欣透露,根据他从巫统的来的消息指出,国阵将在505投票日前夕或两天前在全国电视播放以513事件为背景、受到争议的电影《王者之风》。
“他们要用此掀起种族间的仇恨,这很明显是濒临死亡者的最后一击。”

2013年4月28日星期日

冒雨游行纪念428集会周年 50名黄衣人促选民回家投票

今天是净选盟3.0万人大集会一周年,约50名净选盟支持者今天重返吉隆坡市中心,除纪念这个具有时代意义的人民运动,更力促选民谨记在5月5日投票日回家投票。

50名参与者今天集体穿起黄衣,在中央艺术坊聚集后,于下午1点半开始冒着雨游行,缓慢迂回地向他们的目的地——隆雪华堂迈进。净选盟预计下午5点在该地点会有一场新书推介礼。

他们沿途向路人分发黄色气球和书签,不时高喊“走回家投票,幽灵不要来”的口号。

他们一行人抵达独立广场之后,集体唱起国歌。

这次活动由专门反对和平集会法令的民间组织“Kill the Bill”所发起。净选盟指导委员玛利亚陈和黄进发也出席了这次的活动。

强调要干净安全选举

“Kill the Bill”核心成员彭思慧在独立广场致词时表示,他们今天重临独立广场,不在于纪念或庆祝。

“我们今天在此,因为我们要传达清楚的提醒,我们要看到干净、公平和安全,免于政治暴力或欺诈的选举。我们今天在此,因为我们要告诉我们的马来西亚同胞,争取真正民主和人权的努力将会持续不怠。”

她较后向媒体指出,今天活动是临时发起,因此没有时间展开太多的宣传。

警方这次派出约8名警察在旁监视,并未介入。一些参与者曾趋前感谢他们维持秩序,同时赠送他们气球。惟警察只是回应以微笑,同时保持距离。

他们的举动吸引了一些路过者的好奇,偶尔路过的摩哆骑士也按喇叭,或竖起拇指给他们加油。

让选民安心无忧投票

活动尾声,参与者分领了剩余的丝带和书签。黄进发呼吁他们将这些物品转送给亲友,同时将它们展示出来。

“这样做是为了鼓舞好人,威吓坏人,所以请协助我们,从这个大袋领取(黄丝带),然后尽量在各处系上。”

黄进发也说明,今天分发的书签,不是夹在书本内,而是要展示出来,例如衬衫口袋。

他补充,这种做法的用意在凸显大部分人支持干净公平选举,而投票更无需担心政治秋后算账。

这次行经约3公里路程的游行活动最后在下午3点20分和平解散。

2013年3月19日星期二

公民组织谴责煽动罪名起诉蔡添强

2013年3月18日

联署文告

我们,下述联署的公民组织,谴责政府援引煽动法令起诉发表“巫统策划苏禄军入侵沙巴”的公正党巴都区国会议员蔡添强。

首相纳吉曾于2012年7月12日宣布,政府将会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以保障联邦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我们要求纳吉解释,政府以煽动罪名起诉蔡添强是否意味他已背弃承诺及无法落实立法改革。

沙巴拿笃武装入侵事件涉及公众利益,政府不可以任何理由剥夺公众的知情权。我们目睹国阵和民联领袖相互指责对方涉及武装入侵事件,我们看不出有什么理由此番言论应被列为“煽动”。

我们必须提醒,在武装入侵的初始阶段,政府与自称苏禄苏丹的追随者展开秘密谈判,公众完全被蒙在鼓里。因此,意见领袖或公众不应因质疑事件真相而受到指责,追根究底政府在处理此安全事件上缺乏透明度,才导致谣言四起。

宏观而言,2008年大选释放了潜藏已久的人民力量,为民权改革带来了曙光。迅速变化的政治气候迫使国阵提出新的倡议,这些都以“一个马来西亚”,“政府和经济转型计划”及废除恶法的面貌出现。政府似乎承诺一个公开、民主和公正的公共空间。

纵使纳吉誓言改变国阵的保守治理,但若政府对蔡添强控以煽动罪名,证明纳吉已和改革路线分道扬镳。这也可视为纳吉在大选来临前重新拥抱马哈迪主义。前首相马哈迪以残酷和不民主的手段打压政敌而恶名昭彰。

因此,我们强烈要求纳吉政府立刻撤销对蔡添强的控诉。当务之急,纳吉应该召开特别国会会议,废除《煽动法令》恶法,别再拖延了!

联署团体:
1. 全民挺明福运动 (M4BH)
2. 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 (WAMI)
3. Education and Research Association for Consumers (ERA Consumer)
4. 人民之声 (SUARAM)
5. Islamic Renaissance Front (IRF)
6. Save Vui Kong Campaign
7. Pusat Komas
8. Persatuan Masyarakat Selangor dan Wilayah Persekutuan ( PERMAS )
9. Community Action Network ( CAN )
10. Civil Rights Committee of KL & Selangor Chinese Assembly Hall
11. Lostgens’ ( art. community. network )
12. Institut Peduli Rakyat ( IPR )
13. Tenaganita
14. Happy Learning Sdn Bhd
15.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16. Persatuan Sahabat Wanita, Selangor
17. Damn the Dams Action Group
18. Centre for Orang Asli Concerns (COAC)
19. Johor Yellow Flame (JYF)
20. Mamas Bersih
21. Seniman Paksi Rakyat
22. Aliran
23. Johor People Action Group (JPAG)
24. Kluang Bersih
25. Kill the Bill
26. Anti EMF Radiation Alliance
27. Women’s Aid Organisation (WAO)
28. Social and Economy Committee of KL & Selangor Chinese Assembly Hall
29. Angkatan Warga Aman Malaysia (WargaAMAN)
30. Malaysian Indians Progressive Association (MIPAS)
31. Federation of Malaysian Indian Organisation (PRIMA)
32. Malaysian Indians Transformation Action Team (MITRA)
33. Angkatan Nasional India Malaysia (AGNI)
34. Youth for Change – Northern Region
35. Persatuan Kesedaran Komuniti Selangor (PKKS/EMPOWER)
36. Solidariti Anak Muda Malaysia (SAMM)
37. Malaysia Youth & Students Democratic Movement (DEMA)
38. Friends of kota damansara
39. Street Project Kuala Lumpur
40. Kelab Bangsar Utama
41. Jaringan Rakyat Tertindas (JERIT)
42. Community Development Center (CDC)
43. Centre for Independent Journalism (CIJ)
44. Council of Temples Malaysia
45. Academy of Tamil Studies
46. Group of Concerned Citizens
47. Semparithi Iyakkam
48. National Indian Advancement Action Team (NIAT)
49. Save Sarawak Rivers Network
50. Baram Protection Action Team

2013年3月6日星期三

警方: 未接火箭座谈申请 踩场者确是巫青团员

(安顺4日讯)下霹雳警区主任伍国梁助理总监今天宣称,警方没有接获有关行动党火箭战车昨晚在安顺斜塔大钟楼广场展开政治座谈的申请,仅接获安顺巴硕勿打马区州议员谢昂凭通知,指将在广场内售卖T恤及纪念品。

“根据2012年和平集会法(Akta Perhimpunan Awam),任何政党、组织或民众,要在公共场所展开演讲活动,必须依据程序申请,并须在活动10天前,向当地警区主任作出书面申请,否则可被视为非法的集会。警区主任接获申请后,必须通知市议会,并询问举办集会地点附近的商家市民的意见,若无异议才可举行。”

警没对付双方意图

伍国梁今晨针对行动党火箭战车昨晚在安顺斜塔大钟楼广场进行政治讲座时,遭到数十名疑是巫统青年团团员“踩场”,导致讲座会半途被迫腰斩事件,在新闻发布会表示,周日晚上广场内的场面的确相当混乱,并确认前来滋事的部分青年,是巫统青年团团员。

“警方必须未雨绸缪地为双方人马斡旋,维持和平秩序,避免发生任何冲突事故,引发一发不可收拾的紧张局面。

尽管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不过,迄今没有意图要采取任何行动,对付滋事者或行动党任何领袖。

潘俭伟:处理遭踩场态度 “民联难获警方公平对待”

行动党宣传秘书潘俭伟昨晚在安顺大钟楼广场的新闻发布会指出,从最近警方处理该党政治演说频遭滋事者搞乱或踩场事故课题看来,来届大选的竞选期间,民联不会获得警方的公平对待。

“最近,行动党举行的政治演说活动,频遭巫统人员前来闹事踩场而被迫半途腰斩或取消,但警方没有对付后逮捕滋事者。

“我对火箭战车在安顺斜塔广场举行的政治演说,遭巫青团人员闹事深感遗憾,更不满警方要求行动党马上结束活动来平息事故。我们事前已将举行政治演说活动通知警方。

“反观前来聆听政治演说的支持者,成熟及耐心地等待活动结束,没有与滋事者发生冲突,仅在广场内和其他行动党领袖一起静坐半个小时,以示对前来闹场的滋事者抗议。”

法律顾问:“闹场”也应投报

行动党安顺法律顾问德兰奈都指出,根据现有的集会条例,即使该群闹事的巫统青年团,有意前来行动党进行的政治集会“闹场”,也必须事先向警方投报,否则就是犯罪。

“据2010年和平集会条例,我们也只需通知警方即可,警方在接获通知后,也可以为集会设下一些局限。

“同样的,若滋事者事先向警方投报,警方也必须为他们设下局限。”

谢昂凭:撞伤女党员 警方应对付滋事者

安顺巴硕勿打马区州议员谢昂凭促请警方对付及逮捕“踩场”的滋事者。

他说,滋事者手举国阵党旗冲入广场内,撞倒行动党女党员颜银映,导致她受轻伤,警方必须介入及进行调查工作,逮捕该名滋事者。

“当时,颜银映正在广场内兜售行动党纪念品,高举国阵党旗的滋事者冲进来,颜闪避不及被撞倒。她今晨前往安顺医院验伤,幸好吃药后已无大碍。”

谢昂凭今天(4日)中午连同该党安顺法律顾问德兰奈都,就昨晚发生的事故前往安顺警署向警方报案时,形容昨晚到斜塔大钟楼广场闹事的滋事者,是野蛮及无法无天的。

在场者包括该党安顺区部副主席陈友德及社青团团长陈韦铭。

“昨晚的集会,目的只是会见安顺选民,我们不会反对国阵进行类似的活动,更不会派人到场闹事。滋事者到行动党集会来闹事课题,不应成为我国的政治文化,滋事者有任何不满,应向警方投报,让警方来对付我们。如果集会在程序上犯下错误,只有警方可以采取行动,不由得让滋事者来踩场干预。”

愿意提供情报照片

他促请警方调查,愿意为警方提供情报及照片,以证明滋事者来自巫统安顺青年团。他也希望身为安顺区国阵主席的拿督马袖强交代。

巫青持国阵旗阻演说 警方斡旋双方不欢而散

行动党“大选乌巴梦幻战车”,昨晚7时开到安顺斜塔大钟楼广场举行政治演说,吸引超过1000名支持者及民众到场聆听。

约在8时30分,为数约70人,手举国阵党旗的巫裔青年,突然闯入广场闹事“踩场”,以演说会没有准证为由,“命令”演说会马上停止,否则他们不会离场。

现场气氛紧张,下霹雳警区主任伍国梁较后赶到现场为双方斡旋。约一个小时后,双方人马不欢而散。

出席昨晚演说会的行动党领袖尚有霹雳州主席拿督倪可汉、也郎区州议员梁美明、桂和区州议员黄家和、社青团团长张聒翔、理事吴乃鸿及公正党半港区州议员柯沙温等。

2013年2月19日星期二

青年宣言:实现政党轮替 迈向两线制

我们认为,马来西亚独立56年至今,我们将尊严与国家交托给我们所信任的政党,为我们组织政府,为我们服务。
我们以为,我们的政党,在民主和选举、宪法和人民的赋权下,擎起道德的火炬,为我们照耀前方。然而一旦火炬灭了,我们就应当觉悟,在民主宪制的框架中应用我们的权力,要求紧抓着火炬的人,把火炬交给他人。
因此,我们呼吁这个国家的公民重新认识政党轮替的必要性。在任何一个成熟的多元政党民主国家中,只要执政党无力回应这个国家公民的诘问,就该让位于其他政党,让能者居之。我们必须清晰地表达:政党轮替,是民主的常态。

政党轮替是民主实践的必然道路,是国家新陈代谢的必然过程。我们坚信,这个国家历经多年的民主实践,能理解和承受政党轮替后的种种阵痛。我们必须具备政治的想象力。事实上308政治海啸以后,国阵失去了国会3分2议席的执政优势,其傲慢、单元化与民粹的政策已开始不得民心;也见证了四个州属在不同阵营的治理下,呈现与过去不同的风貌。

我们认为,当下的国阵政府无法还我们一个干净公平的选举,无法保证司法独立;在莱纳斯稀土厂的课题上,无法保证我们绿色的家园;在边佳兰建石化厂的课题中,官员的傲慢态度与政策摧毁美丽的家园、剥削弱势群体的权益。在教育领域里,徒有华丽包装的《2013教育大蓝图》,却忽略多元和真正的教育问题;在文化领域中,以发展之名,牺牲社区历史文化,让拥有百余年的甘榜巴鲁(Kampung Baru)、Kampung Kerinchi社区以及苏丹街社区无情地消失。

不但如此,国阵政府更漠视人权,以各种恶法以限制人民的言论、集会及结社自由扼杀人权的法令,包括未全面废除的《内安法令》、《和平集会法令》、《网络证据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大专法令》等。甚至更允许执法单位的滥权,导致许多的扣留室死亡及警察射杀案发生。

因此,我们有理由质疑,这个执政集团已经成为民主的绊脚石。因为民主的真谛,除了照顾多数人的利益,同时也能保护少数的权益。

我们也相信接下来的大选,如果不结束一党独大的局面,马来西亚的未来将依然活在威权、谎言和恐吓底下。
我们呼吁所有选民,认真看待手上的选票。实现政党轮替,开拓民主的大道。让我们的民主更为多元,为真正的公平合理社会寻找起点。为此,我们呼吁我们的政党:

一、虚心聆听,积极回应公民诉求;
二、匡正体制,确保司法独立;
三、杜绝贪腐,谢绝朋党资本主义;
四、推行阳光法案,确保信息透明化;
五、尊重历史,提倡多元文化并存。

我们期待政党和平轮替,完善民主体制。我们也会极力监督未来的政党是否能实践以上诉求。我们坚定的认为,马来西亚的未来应该由我们携手去创造!

联署团体:
1. 隆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2. 森美兰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3. 马六甲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4. 马六甲兴安会馆
5. 林连玉基金公民社会委员会
6. 雪隆会甯公会青年团
7. 雪隆福建会馆青年团
8. 雪隆潮州会馆青年团
9. 雪隆南安会馆青年团
10.森美兰潮州会馆青年团
11.森美兰海南会馆青年团
12.森美兰泷江会馆青年团
13.森美兰老友联谊会
14.森美兰老爸老妈改革运动
15.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
16.马来西亚回教学生组织联盟
17.大马青年团结阵线
18.霹雳大专青年社
19.金宝革社大浪
20.雪隆社区关怀协会
21.沙戥新村学校校友会青年团
22.马大华文学会
23.理大华文学会
24.梳邦再也市议会第2 3区青年委员会
25.安邦再也市议会第17区青年委员会
26. 士拉央市议会第18区青年委员会
27.Free Public Forum Malaysia
28.大马公正大专生
29.反对和平集会法创意集会小组(Kill The Bill)
30. 北马动力青年
31. 北马绿色青年
32. 大马反公害青年联盟
33. 边佳兰自救联盟
34. 反电磁波辐射联盟
35. 柔南黄色行动小组
36. 小亭电影(Wayang Pondok)
37. 走街小组
38. 净选盟母亲
39. 向日葵选举教育运动
40. 沙登亲善花园居民协会
41. 彭亨关丹有机种植协会
42. 反莱纳斯联盟
43. PROUT Malaysia

2013年2月4日星期一

政府訴安碧嘉等15人索賠 案件7月15日開審

 (吉隆坡4日訊)大馬政府針對428淨選盟3.0大集會,起訴凈選盟2.0聯合主席拿督安碧嘉等15人,索償12萬2000令吉訴訟,高庭擇定7月15日開審。

 承審法官拿督約翰路易士在庭上向訴辯方,確認已入稟的審訊文件及證人名單后,把此案定于7月5日最后一次過堂,以給時間訴辯方在審訊前做好准備,此案將于7月15日至18日審訊。

 由高級聯邦律師阿茲占代表大馬政府,各答辯人也委派律師出庭。

索賠逾12萬

 大馬政府于2012年5月15日,遵循民事訴訟起訴安美嘉(56歲)、瑪麗亞陳、再益卡馬魯丁、哈利斯(已撤銷)、阿魯慕甘、阿魯峇拉卡斯、黃進發、阿末法羅斯、杜乾煥和邱進福等10人。

 沙末賽益也是國家文學獎得主。他與大馬律師公會前主席楊映波、淨選盟2.0督導委員廖國華、希山姆丁萊斯、蘇巴馬廉和阿末蘇克利,基于也有參與籌辦428淨選盟大集會,申請介入訴訟成為答辯人。

 高庭于去年9月8日批准沙末賽益等人的申請,成為案件答辯人。

 大馬政府是于去年5月15日,針對428淨選盟3.0大集會造成的損失,通過民事訴訟起訴安碧嘉等10人,向他們追討12萬2000令吉賠償。

 安碧嘉則于去年6月8日入稟高庭,對政府的訴訟提出反起訴。

2013年1月19日星期六

“和平集會法沒違憲” 高庭駁回安華申請

(吉隆坡18日訊)高庭今日以和平集會法令未違憲為由,駁回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安華挑戰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違憲的申請。

 法官卡馬丁說,和平集會法令並未違反聯邦憲法所賦予的人權,因此任何參與街頭示威的民眾,皆可在該法令下被控。

 他在長達7頁的書面判詞中指出,如果允許街頭示威,這將會侵犯其他人在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3條文下所詮釋的4項權利和自由。

街頭示威可被控

 “當中包括(1)和平享用財產權利、(2)自由活動權利、(3)享受國家環境權利,及(4)經營生意的權利。”

 他指出,國會擁有廣泛和合法權制定法律管制人權,這包括在沒有動用武器下,參辦和參與和平集會。

 他說,若國會認為在聯邦憲法下賦予的安全利益和治安考量,有必要或在權宜下,也可對此施加某些限制。

 “國會在制定禁止街頭示威條文時受質疑,但它是依據在聯邦憲法10(2)(b)條款所賦予的權限。”

 卡馬丁認為,通其他司法制度的國家也是不允許街頭示威,在民主國家裡,禁止作為沒有動用武器和平集會方式的街頭示威,是有必要的,以維護道德和自由權利。

 他強調,國會是行使聯法憲法第10(2)(b)條款,禁止街頭示威;並認為在基于國家安全利益和維持公共秩序,禁止街頭示威是合理的看法。

 “經過慎重考慮雙方的陳詞后,我保持看法,即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4(1)(c)和第4(2)(c)條文,並沒有違反聯邦憲法第10(1)(b)條款,因此也沒有在(和平集會法令)第4(1)條款下失效和作廢。”

 他補充,因此,基于上述理由,他駁回安華的申請。

安華不滿判決提上訴

安華代表律師卡巴星說,安華不滿意高庭判決,基于公眾利益,他將于下週一(21日)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安華于5月27日入稟地庭,要求鑑定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4(1)(c)條文和第4(2)(c)條文是否違憲,因為有關條文已抵觸聯邦憲法第10(1)(b)條款;根據聯邦憲法第10(1)(b)條款,民眾賦予和平集會的權利。

 雙方已在較早前同意,將要求鑑定和平集會法令的申請移交高庭審訊。

 安華、公正黨署理主席阿茲敏阿里及林茂區部主席峇魯希山,是于5月23日被控違抗庭令,牴觸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及教唆或煽動人群闖入獨立廣場等兩項指控,唯控方在案件于7月2日過堂時,加控安華、阿茲敏及峇魯希山另一項教唆集會者使用暴力指控。

 隨著安華這項申請遭駁回,地庭將續審此案,並擇定2月28日再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