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马来西亚独立56年至今,我们将尊严与国家交托给我们所信任的政党,为我们组织政府,为我们服务。
我们以为,我们的政党,在民主和选举、宪法和人民的赋权下,擎起道德的火炬,为我们照耀前方。然而一旦火炬灭了,我们就应当觉悟,在民主宪制的框架中应用我们的权力,要求紧抓着火炬的人,把火炬交给他人。
因此,我们呼吁这个国家的公民重新认识政党轮替的必要性。在任何一个成熟的多元政党民主国家中,只要执政党无力回应这个国家公民的诘问,就该让位于其他政党,让能者居之。我们必须清晰地表达:政党轮替,是民主的常态。
政党轮替是民主实践的必然道路,是国家新陈代谢的必然过程。我们坚信,这个国家历经多年的民主实践,能理解和承受政党轮替后的种种阵痛。我们必须具备政治的想象力。事实上308政治海啸以后,国阵失去了国会3分2议席的执政优势,其傲慢、单元化与民粹的政策已开始不得民心;也见证了四个州属在不同阵营的治理下,呈现与过去不同的风貌。
我们认为,当下的国阵政府无法还我们一个干净公平的选举,无法保证司法独立;在莱纳斯稀土厂的课题上,无法保证我们绿色的家园;在边佳兰建石化厂的课题中,官员的傲慢态度与政策摧毁美丽的家园、剥削弱势群体的权益。在教育领域里,徒有华丽包装的《2013教育大蓝图》,却忽略多元和真正的教育问题;在文化领域中,以发展之名,牺牲社区历史文化,让拥有百余年的甘榜巴鲁(Kampung Baru)、Kampung Kerinchi社区以及苏丹街社区无情地消失。
不但如此,国阵政府更漠视人权,以各种恶法以限制人民的言论、集会及结社自由扼杀人权的法令,包括未全面废除的《内安法令》、《和平集会法令》、《网络证据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大专法令》等。甚至更允许执法单位的滥权,导致许多的扣留室死亡及警察射杀案发生。
因此,我们有理由质疑,这个执政集团已经成为民主的绊脚石。因为民主的真谛,除了照顾多数人的利益,同时也能保护少数的权益。
我们也相信接下来的大选,如果不结束一党独大的局面,马来西亚的未来将依然活在威权、谎言和恐吓底下。
我们呼吁所有选民,认真看待手上的选票。实现政党轮替,开拓民主的大道。让我们的民主更为多元,为真正的公平合理社会寻找起点。为此,我们呼吁我们的政党:
一、虚心聆听,积极回应公民诉求;
二、匡正体制,确保司法独立;
三、杜绝贪腐,谢绝朋党资本主义;
四、推行阳光法案,确保信息透明化;
五、尊重历史,提倡多元文化并存。
我们期待政党和平轮替,完善民主体制。我们也会极力监督未来的政党是否能实践以上诉求。我们坚定的认为,马来西亚的未来应该由我们携手去创造!
联署团体:
1. 隆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2. 森美兰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3. 马六甲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4. 马六甲兴安会馆
5. 林连玉基金公民社会委员会
6. 雪隆会甯公会青年团
7. 雪隆福建会馆青年团
8. 雪隆潮州会馆青年团
9. 雪隆南安会馆青年团
10.森美兰潮州会馆青年团
11.森美兰海南会馆青年团
12.森美兰泷江会馆青年团
13.森美兰老友联谊会
14.森美兰老爸老妈改革运动
15.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
16.马来西亚回教学生组织联盟
17.大马青年团结阵线
18.霹雳大专青年社
19.金宝革社大浪
20.雪隆社区关怀协会
21.沙戥新村学校校友会青年团
22.马大华文学会
23.理大华文学会
24.梳邦再也市议会第2 3区青年委员会
25.安邦再也市议会第17区青年委员会
26. 士拉央市议会第18区青年委员会
27.Free Public Forum Malaysia
28.大马公正大专生
29.反对和平集会法创意集会小组(Kill The Bill)
30. 北马动力青年
31. 北马绿色青年
32. 大马反公害青年联盟
33. 边佳兰自救联盟
34. 反电磁波辐射联盟
35. 柔南黄色行动小组
36. 小亭电影(Wayang Pondok)
37. 走街小组
38. 净选盟母亲
39. 向日葵选举教育运动
40. 沙登亲善花园居民协会
41. 彭亨关丹有机种植协会
42. 反莱纳斯联盟
43. PROUT Malaysia
2013年2月19日星期二
2013年2月4日星期一
政府訴安碧嘉等15人索賠 案件7月15日開審
(吉隆坡4日訊)大馬政府針對428淨選盟3.0大集會,起訴凈選盟2.0聯合主席拿督安碧嘉等15人,索償12萬2000令吉訴訟,高庭擇定7月15日開審。
承審法官拿督約翰路易士在庭上向訴辯方,確認已入稟的審訊文件及證人名單后,把此案定于7月5日最后一次過堂,以給時間訴辯方在審訊前做好准備,此案將于7月15日至18日審訊。
由高級聯邦律師阿茲占代表大馬政府,各答辯人也委派律師出庭。
索賠逾12萬
大馬政府于2012年5月15日,遵循民事訴訟起訴安美嘉(56歲)、瑪麗亞陳、再益卡馬魯丁、哈利斯(已撤銷)、阿魯慕甘、阿魯峇拉卡斯、黃進發、阿末法羅斯、杜乾煥和邱進福等10人。
沙末賽益也是國家文學獎得主。他與大馬律師公會前主席楊映波、淨選盟2.0督導委員廖國華、希山姆丁萊斯、蘇巴馬廉和阿末蘇克利,基于也有參與籌辦428淨選盟大集會,申請介入訴訟成為答辯人。
高庭于去年9月8日批准沙末賽益等人的申請,成為案件答辯人。
大馬政府是于去年5月15日,針對428淨選盟3.0大集會造成的損失,通過民事訴訟起訴安碧嘉等10人,向他們追討12萬2000令吉賠償。
安碧嘉則于去年6月8日入稟高庭,對政府的訴訟提出反起訴。
承審法官拿督約翰路易士在庭上向訴辯方,確認已入稟的審訊文件及證人名單后,把此案定于7月5日最后一次過堂,以給時間訴辯方在審訊前做好准備,此案將于7月15日至18日審訊。
由高級聯邦律師阿茲占代表大馬政府,各答辯人也委派律師出庭。
索賠逾12萬
大馬政府于2012年5月15日,遵循民事訴訟起訴安美嘉(56歲)、瑪麗亞陳、再益卡馬魯丁、哈利斯(已撤銷)、阿魯慕甘、阿魯峇拉卡斯、黃進發、阿末法羅斯、杜乾煥和邱進福等10人。
沙末賽益也是國家文學獎得主。他與大馬律師公會前主席楊映波、淨選盟2.0督導委員廖國華、希山姆丁萊斯、蘇巴馬廉和阿末蘇克利,基于也有參與籌辦428淨選盟大集會,申請介入訴訟成為答辯人。
高庭于去年9月8日批准沙末賽益等人的申請,成為案件答辯人。
大馬政府是于去年5月15日,針對428淨選盟3.0大集會造成的損失,通過民事訴訟起訴安碧嘉等10人,向他們追討12萬2000令吉賠償。
安碧嘉則于去年6月8日入稟高庭,對政府的訴訟提出反起訴。
2013年1月19日星期六
“和平集會法沒違憲” 高庭駁回安華申請
(吉隆坡18日訊)高庭今日以和平集會法令未違憲為由,駁回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安華挑戰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違憲的申請。
法官卡馬丁說,和平集會法令並未違反聯邦憲法所賦予的人權,因此任何參與街頭示威的民眾,皆可在該法令下被控。
他在長達7頁的書面判詞中指出,如果允許街頭示威,這將會侵犯其他人在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3條文下所詮釋的4項權利和自由。
街頭示威可被控
“當中包括(1)和平享用財產權利、(2)自由活動權利、(3)享受國家環境權利,及(4)經營生意的權利。”
他指出,國會擁有廣泛和合法權制定法律管制人權,這包括在沒有動用武器下,參辦和參與和平集會。
他說,若國會認為在聯邦憲法下賦予的安全利益和治安考量,有必要或在權宜下,也可對此施加某些限制。
“國會在制定禁止街頭示威條文時受質疑,但它是依據在聯邦憲法10(2)(b)條款所賦予的權限。”
卡馬丁認為,通其他司法制度的國家也是不允許街頭示威,在民主國家裡,禁止作為沒有動用武器和平集會方式的街頭示威,是有必要的,以維護道德和自由權利。
他強調,國會是行使聯法憲法第10(2)(b)條款,禁止街頭示威;並認為在基于國家安全利益和維持公共秩序,禁止街頭示威是合理的看法。
“經過慎重考慮雙方的陳詞后,我保持看法,即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4(1)(c)和第4(2)(c)條文,並沒有違反聯邦憲法第10(1)(b)條款,因此也沒有在(和平集會法令)第4(1)條款下失效和作廢。”
他補充,因此,基于上述理由,他駁回安華的申請。
安華不滿判決提上訴
安華代表律師卡巴星說,安華不滿意高庭判決,基于公眾利益,他將于下週一(21日)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安華于5月27日入稟地庭,要求鑑定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4(1)(c)條文和第4(2)(c)條文是否違憲,因為有關條文已抵觸聯邦憲法第10(1)(b)條款;根據聯邦憲法第10(1)(b)條款,民眾賦予和平集會的權利。
雙方已在較早前同意,將要求鑑定和平集會法令的申請移交高庭審訊。
安華、公正黨署理主席阿茲敏阿里及林茂區部主席峇魯希山,是于5月23日被控違抗庭令,牴觸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及教唆或煽動人群闖入獨立廣場等兩項指控,唯控方在案件于7月2日過堂時,加控安華、阿茲敏及峇魯希山另一項教唆集會者使用暴力指控。
隨著安華這項申請遭駁回,地庭將續審此案,並擇定2月28日再過堂。
法官卡馬丁說,和平集會法令並未違反聯邦憲法所賦予的人權,因此任何參與街頭示威的民眾,皆可在該法令下被控。
他在長達7頁的書面判詞中指出,如果允許街頭示威,這將會侵犯其他人在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3條文下所詮釋的4項權利和自由。
街頭示威可被控
“當中包括(1)和平享用財產權利、(2)自由活動權利、(3)享受國家環境權利,及(4)經營生意的權利。”
他指出,國會擁有廣泛和合法權制定法律管制人權,這包括在沒有動用武器下,參辦和參與和平集會。
他說,若國會認為在聯邦憲法下賦予的安全利益和治安考量,有必要或在權宜下,也可對此施加某些限制。
“國會在制定禁止街頭示威條文時受質疑,但它是依據在聯邦憲法10(2)(b)條款所賦予的權限。”
卡馬丁認為,通其他司法制度的國家也是不允許街頭示威,在民主國家裡,禁止作為沒有動用武器和平集會方式的街頭示威,是有必要的,以維護道德和自由權利。
他強調,國會是行使聯法憲法第10(2)(b)條款,禁止街頭示威;並認為在基于國家安全利益和維持公共秩序,禁止街頭示威是合理的看法。
“經過慎重考慮雙方的陳詞后,我保持看法,即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4(1)(c)和第4(2)(c)條文,並沒有違反聯邦憲法第10(1)(b)條款,因此也沒有在(和平集會法令)第4(1)條款下失效和作廢。”
他補充,因此,基于上述理由,他駁回安華的申請。
安華不滿判決提上訴
安華代表律師卡巴星說,安華不滿意高庭判決,基于公眾利益,他將于下週一(21日)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安華于5月27日入稟地庭,要求鑑定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4(1)(c)條文和第4(2)(c)條文是否違憲,因為有關條文已抵觸聯邦憲法第10(1)(b)條款;根據聯邦憲法第10(1)(b)條款,民眾賦予和平集會的權利。
雙方已在較早前同意,將要求鑑定和平集會法令的申請移交高庭審訊。
安華、公正黨署理主席阿茲敏阿里及林茂區部主席峇魯希山,是于5月23日被控違抗庭令,牴觸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及教唆或煽動人群闖入獨立廣場等兩項指控,唯控方在案件于7月2日過堂時,加控安華、阿茲敏及峇魯希山另一項教唆集會者使用暴力指控。
隨著安華這項申請遭駁回,地庭將續審此案,並擇定2月28日再過堂。
2013年1月11日星期五
青年团体发声奋起,力挺“112大集会”
我们,以下联署团体,基于认同“112人民崛起大集会”的八大诉求,将出席1月12日(星期六)下午2时举办的集会,并呼吁全国人民不分种族和宗教,共同响应。
过去的净选盟、反公害、捍卫文化遗产、争取石油税等的大型集会,公民社会提出的各项诉求,至今并未获当局认真看待,也从未认真落实,情况反而变本加厉。选举弊端仍未消除,莱纳斯稀土厂与边佳兰石化计划未见终止,当局以各种藉口企图推卸责任、混淆视听,如此傲慢与颟顸,令人无法接受。
首相纳吉在2011年9月16日,宣布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1959年驱逐出境法令》(Akta Buang Negeri 1959)以及控制本地报章的出版准证;但却没真正实施,如今尚有45名内安法令扣留者未释放或被控上法庭。
国阵政府多次的失信,已让人民对其感到失望。人民已通过各种管道表达不满,如对话会、记者会、到国会呈交备忘录,甚至上街表达诉求。但却没获得有关当局重视及采取行动。
因此,我们全力支持“112人民崛起大集会”的8大诉求,包括公平及干净选举、释放内安法令及紧急法令扣留者、捍卫母语教育、落实免费教育、拯救历史文化遗产、停止公害计划、归还石油分红于吉兰丹人民及拯救联邦土地局。
公民集会乃宪法赋予之公民权利,我们也要求废除《2012年和平集会法》,还人民集会自由权利;只要集会诉求与公共利益、全民福祉、国家民主有关,理应获得重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互相制衡,乃民主国家行之有年的常识。日前警方要求媒体提供记者名单,以发出采访证件之要求,经已明显干预第四权,旨在制造寒蝉效应。新闻从业员前往采访集会活动,也是行使其职务,捍卫社会大众的知情权。我们严正提醒警方必须清楚认知其职责,保护集会参与者与新闻从业员的人身安全,勿再重蹈“428净选盟3.0集会”向集会者及记者施暴的错误。
最后,我们再次呼吁各界务必全力支持全国大选前的重要集会,共同展现推动改革的决心。我们坚信,凝聚不同群体,展现抗争精神,定能发挥人民力量,打造更美好的马来西亚。
联署团体:
1.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2. 林连玉基金公民社会委员会
3. 彭亨华人社团联合会青年团
4. 森美兰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5. 马六甲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6. 沙戥新村学校校友会青年团
7. 雪隆福建会馆青年团
8. 雪隆潮州会馆青年团
9. 雪隆会甯公会青年团
10. 万挠广东会馆青年团
11. 雪隆理华同学会
12. 艋砂第一台
13. 向日葵选举教育工作坊
14. 北马绿色青年
15. 大马反公害青年联盟
16. 反对和平集会法创意集会小组(Kill The Bill)
17. 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
18. 工大华裔生理事会
19. 博特拉大学华文学会
20. 马大新青年
21. 新纪元学院校友会
22. 北大前进阵线
23. 理大前进阵线
24. 博大前进阵线
25. 新纪元前进阵线
26. 中国维权大马后援会(马中维权)
27. 《视角》人文思想社会评刊编委会
28. 梳邦再也市议会第23区青年委员会
29. 安邦市议会第17区青年委员会
30. 金宝公民运动组织
31. 霹雳金宝革社大浪
32. 小绿洲图书馆
33. 霹雳独中校友会联盟
34. 霹雳江夏堂黃氏宗祠青年团
35. 霹雳大专青年社
过去的净选盟、反公害、捍卫文化遗产、争取石油税等的大型集会,公民社会提出的各项诉求,至今并未获当局认真看待,也从未认真落实,情况反而变本加厉。选举弊端仍未消除,莱纳斯稀土厂与边佳兰石化计划未见终止,当局以各种藉口企图推卸责任、混淆视听,如此傲慢与颟顸,令人无法接受。
首相纳吉在2011年9月16日,宣布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1959年驱逐出境法令》(Akta Buang Negeri 1959)以及控制本地报章的出版准证;但却没真正实施,如今尚有45名内安法令扣留者未释放或被控上法庭。
国阵政府多次的失信,已让人民对其感到失望。人民已通过各种管道表达不满,如对话会、记者会、到国会呈交备忘录,甚至上街表达诉求。但却没获得有关当局重视及采取行动。
因此,我们全力支持“112人民崛起大集会”的8大诉求,包括公平及干净选举、释放内安法令及紧急法令扣留者、捍卫母语教育、落实免费教育、拯救历史文化遗产、停止公害计划、归还石油分红于吉兰丹人民及拯救联邦土地局。
公民集会乃宪法赋予之公民权利,我们也要求废除《2012年和平集会法》,还人民集会自由权利;只要集会诉求与公共利益、全民福祉、国家民主有关,理应获得重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互相制衡,乃民主国家行之有年的常识。日前警方要求媒体提供记者名单,以发出采访证件之要求,经已明显干预第四权,旨在制造寒蝉效应。新闻从业员前往采访集会活动,也是行使其职务,捍卫社会大众的知情权。我们严正提醒警方必须清楚认知其职责,保护集会参与者与新闻从业员的人身安全,勿再重蹈“428净选盟3.0集会”向集会者及记者施暴的错误。
最后,我们再次呼吁各界务必全力支持全国大选前的重要集会,共同展现推动改革的决心。我们坚信,凝聚不同群体,展现抗争精神,定能发挥人民力量,打造更美好的马来西亚。
联署团体:
1.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2. 林连玉基金公民社会委员会
3. 彭亨华人社团联合会青年团
4. 森美兰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5. 马六甲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6. 沙戥新村学校校友会青年团
7. 雪隆福建会馆青年团
8. 雪隆潮州会馆青年团
9. 雪隆会甯公会青年团
10. 万挠广东会馆青年团
11. 雪隆理华同学会
12. 艋砂第一台
13. 向日葵选举教育工作坊
14. 北马绿色青年
15. 大马反公害青年联盟
16. 反对和平集会法创意集会小组(Kill The Bill)
17. 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
18. 工大华裔生理事会
19. 博特拉大学华文学会
20. 马大新青年
21. 新纪元学院校友会
22. 北大前进阵线
23. 理大前进阵线
24. 博大前进阵线
25. 新纪元前进阵线
26. 中国维权大马后援会(马中维权)
27. 《视角》人文思想社会评刊编委会
28. 梳邦再也市议会第23区青年委员会
29. 安邦市议会第17区青年委员会
30. 金宝公民运动组织
31. 霹雳金宝革社大浪
32. 小绿洲图书馆
33. 霹雳独中校友会联盟
34. 霹雳江夏堂黃氏宗祠青年团
35. 霹雳大专青年社
2013年1月7日星期一
「聂老不能迫默馆允办集会」
(吉隆坡6日讯)新闻丶通讯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莱士雅丁说,伊斯兰党精神领袖兼丹州大臣拿督聂阿兹应先与警方商量,并获得默迪卡体育馆许可後才举办集会,而非强迫默迪卡体育馆答应他们在该处举办112人民起义大集会。
他表示,主办任何集会的单位,无论是来自朝野政党抑或非政府组织,都不能逼迫场地管理层答应让出场地举办示威集会,这是去年起落实的和平集会法的精神。
他指出,根据和平集会法令,主办单位不得在学校、办公室、清真寺或教堂等地附近举办集会,以免威胁儿童及他人安全。
不该在城市举办
「若是大规模集会,就不应该在城市地区举办。他们应选择在体育馆举行,並且选择能容纳相关集会人数的场地。」
他指出,当聂阿兹说要选择默馆作为场地,他们其实应事先和警方磋商,而非在未获许可前,就自行宣布举办集会。
「我劝告聂阿兹,身为有经验有宗教背景且热爱伊斯兰教的人就要尊重法律,若警方和默馆发出许可才能在当地举办集会。」
他说,为了我国的利益、安全和场地管理层的权力,他呼吁民联三党细读该法令。
莱士雅丁同时也是巫统最高理事,他是在旧国家皇宫打完马新社和拿督斯里莱士雅丁羽球队(D'SURY)的友谊赛后,作出上述回应。
由伊斯兰党率领的多个非政府组织將於1月12日在默迪卡体育馆举行「112人民起义大集会」,伊斯兰党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昨日表示,只要是没有违反《和平集会法》条例,警方並不反对他们举办该集会,但他们还在苦等默迪卡体育馆管理层的回应。
莱士认同设皇委会查土地换大臣
新闻、通讯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莱士雅丁认同贸工部长拿督斯里慕斯达法的建议,应儘早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实兆远州议员倪可汉和班臺州议员倪可敏被指以获得土地作为交换大臣条件的课题。
他表示,上述事件的討论层次应有所提高,以满足人民对法治精神、人民权益和土地管理利益的要求;相关人士应提供能满足人民上述要求的解释。
「无论是皇家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或是现有法律的调查,速度都要加快。这是为了丹州子民,特別是此事已经引起某些人士的不快。」
他今日是在旧国家王宫羽球场打完友谊赛后,如是表示。
部落客pisau.net爆料指出,吉兰丹州政府赐予行动党霹雳州主席倪可汉和班臺州议员倪可敏1万526英亩地段,以便让伊党巴西班尖州议员拿督斯里尼萨在2008年担任霹雳州务大臣。倪可汉倪可敏已就此事要求这名部落客公开道歉,否则採取法律行动。
另一方面,莱士雅丁表示,伊斯兰党主席拿都斯里哈迪阿旺宣称由於2002年伊斯兰裁决理事会(fatwa)的结果,並未在宪报上公佈,所以他不知情的说法不合理。
「他要选择不尊重2002年颁布的结果,那也是是他的选择。该裁决已经將他在1981年的言论列为不符合教义。」
他指出,哈迪阿旺必须承担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包括面对与信徒的衝突,大家也会透过他罔顾裁决结果的行径,知道哈迪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他表示,主办任何集会的单位,无论是来自朝野政党抑或非政府组织,都不能逼迫场地管理层答应让出场地举办示威集会,这是去年起落实的和平集会法的精神。
他指出,根据和平集会法令,主办单位不得在学校、办公室、清真寺或教堂等地附近举办集会,以免威胁儿童及他人安全。
不该在城市举办
「若是大规模集会,就不应该在城市地区举办。他们应选择在体育馆举行,並且选择能容纳相关集会人数的场地。」
他指出,当聂阿兹说要选择默馆作为场地,他们其实应事先和警方磋商,而非在未获许可前,就自行宣布举办集会。
「我劝告聂阿兹,身为有经验有宗教背景且热爱伊斯兰教的人就要尊重法律,若警方和默馆发出许可才能在当地举办集会。」
他说,为了我国的利益、安全和场地管理层的权力,他呼吁民联三党细读该法令。
莱士雅丁同时也是巫统最高理事,他是在旧国家皇宫打完马新社和拿督斯里莱士雅丁羽球队(D'SURY)的友谊赛后,作出上述回应。
由伊斯兰党率领的多个非政府组织將於1月12日在默迪卡体育馆举行「112人民起义大集会」,伊斯兰党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昨日表示,只要是没有违反《和平集会法》条例,警方並不反对他们举办该集会,但他们还在苦等默迪卡体育馆管理层的回应。
莱士认同设皇委会查土地换大臣
新闻、通讯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莱士雅丁认同贸工部长拿督斯里慕斯达法的建议,应儘早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实兆远州议员倪可汉和班臺州议员倪可敏被指以获得土地作为交换大臣条件的课题。
他表示,上述事件的討论层次应有所提高,以满足人民对法治精神、人民权益和土地管理利益的要求;相关人士应提供能满足人民上述要求的解释。
「无论是皇家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或是现有法律的调查,速度都要加快。这是为了丹州子民,特別是此事已经引起某些人士的不快。」
他今日是在旧国家王宫羽球场打完友谊赛后,如是表示。
部落客pisau.net爆料指出,吉兰丹州政府赐予行动党霹雳州主席倪可汉和班臺州议员倪可敏1万526英亩地段,以便让伊党巴西班尖州议员拿督斯里尼萨在2008年担任霹雳州务大臣。倪可汉倪可敏已就此事要求这名部落客公开道歉,否则採取法律行动。
另一方面,莱士雅丁表示,伊斯兰党主席拿都斯里哈迪阿旺宣称由於2002年伊斯兰裁决理事会(fatwa)的结果,並未在宪报上公佈,所以他不知情的说法不合理。
「他要选择不尊重2002年颁布的结果,那也是是他的选择。该裁决已经將他在1981年的言论列为不符合教义。」
他指出,哈迪阿旺必须承担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包括面对与信徒的衝突,大家也会透过他罔顾裁决结果的行径,知道哈迪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2012年12月27日星期四
2012年12月24日星期一
绝食 100:跨年祈愿反公害
發起单位:馬來西亞反公害青年聯盟
报名表格
欲想加入绝食行列的朋友,请自行打印报名表格(无论是绝食100小时或是中途加入行列,都需要报名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t69mOhMFg9MFBpQThJSlVNSTQ/edit?pli=1),填好,然后在活动当天交给主办单位负责人。
:::: 絕食缘起 ::::
一) 借由絕食抗議力量來製造公民大衆對反公害的覺醒。其中包括萊納斯稀土提煉厰、武吉公滿山埃埰金、邊佳蘭石油化學厰、砂拉越霸級水壩、万饒高壓電纜等環境課題。
二) 要求執政者為這些爭議性工業負起更大的責任,尤其是通過更透明及開放的方式納入公民討論,以保證人民健康以及環境保護。與此同時,當權者也應該更尊重民意。
:::: 絕食訴求 ::::
一) 撤回萊納斯稀土提煉厰的臨時營運准証。在諸多科學證據指向稀土廢料對人體健康及環境的害處,以及臨時營運准証沒有按照正常程序下被批准,加上有關准証的司法審訊還在進行中,該准証應該被撤回。
二) 要求獨立及符合正常程序的詳細環境評估報告。在考慮萊納斯稀土提煉厰臨時營運准証前,要求符合程序的詳細環境評估調查,並讓大衆公開審閲。
三) 重新檢討所以正進行或打算進行的大型發展計劃,包括所有公害工程及核電廠計劃。
:::: 絕食方式 ::::
• 絕食抗議,是其中一種非暴力精神抗議活動。這次,我們計劃從12012年12月27日晚上8時,絕食至2013年1月1日淩晨12時,共計100小時。
• 100小時的絕食後,我們將迎來新的一年,2013年,這也意味著一個新的開始。
• 依計劃,核心參與者將絕食100小時,而其他有心參與的人可選擇以接力形式參與。
• 參與者需明白這項抗議活動是自發性的,自願參與者應了解自身健康狀況,並為此項決定負責。
• 絕食中,非伊斯蘭教徒將不會進食固體食物,只是喝水。伊斯蘭教徒可以依循伊斯蘭禁食方式,即從淩晨到傍晚不進食也不喝水。
断食手册
注意:此份断食手册,只供参考作用而已。如有任何健康上的问题, 请询问您个人医生的意见。
若 27/12 日开始断食,建议 24/ 12 开始减食。切忌以为几天没东西吃,先大吃大喝一番。先慢慢减少食量是个重 要的适应期。
https://docs.google.com/file/ d/0B0ezwHwLNXU-WjhEeWdmZEVpYk0/ edit
温馨提醒:
(1)请参与绝食活动的朋友,自行准备好防雨防晒用品,如防晒油,雨伞,雨衣,外套,睡袋(过夜者),草席等.....以避免主办单位供不应求。
(2)主办单位建议100小时绝食者身穿白衣,以方便区分不同时段加入绝食的朋友。所以请准备至少2件白色衣服,以在活动期间更换。
(3)确保报名的朋友是在身体良好的状态下进行绝食,以避免造成身体有更大的伤害。
27/12/2012 6.00pm,请准时到隆雪华堂报到,主办单位将会在 8pm 为大家讲解绝食100的活动流程。谢谢。
常见提问
1) 他们如何上厕所?
- 广场周围有两个公共厕所,少过一分钟的步程可以到达。可是到了晚上大概 11pm 后,就会被锁上。所以才租了附近的酒店共夜晚方便以及绝食者漱洗的需要。
2) 下雨怎么办?
- 雨衣/雨伞/或是避雨在附近建筑物的脚基之下。
3) 并不是每次示威活动都要在独立广场举行的,地点不方便为什么还要坚持?
- 独立广场是人民的广场,具有象征人民独立的代表性地方。
4) 安全问题,如果有人特意搞事,怎么办?
- Unit Amal 会到来守夜。
5) 在露天绝食风险比室内高很多,万一有人死,你们打算怎么做?
- 绝食的方式是要表达我们强烈反公害的意愿,并希望国家能安居乐业,下一代有一个美好的成长环境。所以我们在能力范围,准备了医疗队伍,协调队伍以关注及提供所需。同时,我们也出了一分断食手册共大众参考。当然,有意愿参与绝食的朋友,一定要知道自我生命的尊重和担当。因此一切后果是自行承担的。
6) 医疗方面的安排?
- 圣约翰救伤队会在现场 standby 以提供最迅速的医疗服务。每日会帮绝食者检查血压及血糖两次。同时已经通知吉隆坡中央医院紧急部关注绝色活动,以备紧急所需。
感谢你的意见和体谅。 希望大家能够带着一颗虔诚祝福的心,为国家,为环境,为珍惜生命的可贵,一起祷告一个美好的未来。感恩。
报名表格
欲想加入绝食行列的朋友,请自行打印报名表格(无论是绝食100小时或是中途加入行列,都需要报名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t69mOhMFg9MFBpQThJSlVNSTQ/edit?pli=1),填好,然后在活动当天交给主办单位负责人。
:::: 絕食缘起 ::::
一) 借由絕食抗議力量來製造公民大衆對反公害的覺醒。其中包括萊納斯稀土提煉厰、武吉公滿山埃埰金、邊佳蘭石油化學厰、砂拉越霸級水壩、万饒高壓電纜等環境課題。
二) 要求執政者為這些爭議性工業負起更大的責任,尤其是通過更透明及開放的方式納入公民討論,以保證人民健康以及環境保護。與此同時,當權者也應該更尊重民意。
:::: 絕食訴求 ::::
一) 撤回萊納斯稀土提煉厰的臨時營運准証。在諸多科學證據指向稀土廢料對人體健康及環境的害處,以及臨時營運准証沒有按照正常程序下被批准,加上有關准証的司法審訊還在進行中,該准証應該被撤回。
二) 要求獨立及符合正常程序的詳細環境評估報告。在考慮萊納斯稀土提煉厰臨時營運准証前,要求符合程序的詳細環境評估調查,並讓大衆公開審閲。
三) 重新檢討所以正進行或打算進行的大型發展計劃,包括所有公害工程及核電廠計劃。
:::: 絕食方式 ::::
• 絕食抗議,是其中一種非暴力精神抗議活動。這次,我們計劃從12012年12月27日晚上8時,絕食至2013年1月1日淩晨12時,共計100小時。
• 100小時的絕食後,我們將迎來新的一年,2013年,這也意味著一個新的開始。
• 依計劃,核心參與者將絕食100小時,而其他有心參與的人可選擇以接力形式參與。
• 參與者需明白這項抗議活動是自發性的,自願參與者應了解自身健康狀況,並為此項決定負責。
• 絕食中,非伊斯蘭教徒將不會進食固體食物,只是喝水。伊斯蘭教徒可以依循伊斯蘭禁食方式,即從淩晨到傍晚不進食也不喝水。
断食手册
注意:此份断食手册,只供参考作用而已。如有任何健康上的问题,
若 27/12 日开始断食,建议 24/
https://docs.google.com/file/
温馨提醒:
(1)请参与绝食活动的朋友,自行准备好防雨防晒用品,如防晒油,雨伞,雨衣,外套,睡袋(过夜者),草席等.....以避免主办单位供不应求。
(2)主办单位建议100小时绝食者身穿白衣,以方便区分不同时段加入绝食的朋友。所以请准备至少2件白色衣服,以在活动期间更换。
(3)确保报名的朋友是在身体良好的状态下进行绝食,以避免造成身体有更大的伤害。
27/12/2012 6.00pm,请准时到隆雪华堂报到,主办单位将会在 8pm 为大家讲解绝食100的活动流程。谢谢。
常见提问
1) 他们如何上厕所?
- 广场周围有两个公共厕所,少过一分钟的步程可以到达。可是到了晚上大概 11pm 后,就会被锁上。所以才租了附近的酒店共夜晚方便以及绝食者漱洗的需要。
2) 下雨怎么办?
- 雨衣/雨伞/或是避雨在附近建筑物的脚基之下。
3) 并不是每次示威活动都要在独立广场举行的,地点不方便为什么还要坚持?
- 独立广场是人民的广场,具有象征人民独立的代表性地方。
4) 安全问题,如果有人特意搞事,怎么办?
- Unit Amal 会到来守夜。
5) 在露天绝食风险比室内高很多,万一有人死,你们打算怎么做?
- 绝食的方式是要表达我们强烈反公害的意愿,并希望国家能安居乐业,下一代有一个美好的成长环境。所以我们在能力范围,准备了医疗队伍,协调队伍以关注及提供所需。同时,我们也出了一分断食手册共大众参考。当然,有意愿参与绝食的朋友,一定要知道自我生命的尊重和担当。因此一切后果是自行承担的。
6) 医疗方面的安排?
- 圣约翰救伤队会在现场 standby 以提供最迅速的医疗服务。每日会帮绝食者检查血压及血糖两次。同时已经通知吉隆坡中央医院紧急部关注绝色活动,以备紧急所需。
感谢你的意见和体谅。 希望大家能够带着一颗虔诚祝福的心,为国家,为环境,为珍惜生命的可贵,一起祷告一个美好的未来。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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